关于调整企业普法依法治理指导管理工作的通知
永治市办发[2009]1号 零陵、冷水滩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省驻零、冷企业,市属企业: “四五”普法以来,中央、省驻零、冷企业和市属企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直由市里指导管理(驻县的,则按属地原则管理)。鉴于两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已纳入当地综治考核范畴和企业人民调解工作的实际需要,结合综合治理属地管理原则,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中央、省驻零、冷企业和市属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交由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和普法依法治理机构统一指导管理。 二00九年二月十六日 (此页无正文) 主题词:企业 普治 指导 通知 抄送:中央、省驻零、冷企业和市属企业 发:零陵、冷水滩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永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2月17日印发 (共印发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