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室所联动机制 构建平安和谐耒阳
我市总面积2656平方公里,总人口130万,辖1个正处级开发区,35个乡镇。区位优越,资源丰富,交通便利,京广铁路、京珠高速、武广高铁、107国道纵贯南北,320省道横跨东西。近年来,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也逐渐活跃,社情日益复杂,矛盾纠纷相对突出,给耒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造成极大影响。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认真探索创新“室所联动、互补双赢”纠纷预防调解工作机制,有效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为构建“平安耒阳”、“和谐耒阳”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整合资源,创新室所联动工作机制 2006年,针对新时期矛盾纠纷呈现出复杂性、多发性、深层次等特点,我市在全市35个乡镇办事处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派出所调解室。同年9月,我局积极协调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室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积极开展驻所调解室规范化建设。通过近两年的运作,驻所调解室逐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纪律,制定了工作流程,实行纠纷受理程序和24小时纠纷调解制度,真正做到制度公开、程序透明、办案公正,实现传统调解方式向“室所联动”的新型调解方式转变。 一是实现了资源共享。驻所调解室由属地乡镇主管政法领导、调解员、司法员、公安干警组成,调解员采取聘用制,从懂法律、有经验、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中产生,由司法所负责调解室的日常工作,有效整合了公安、司法以及社会各界的人力资源。驻所调解室由派出所安排办公场地和办公设备,司法局提供调查取证、协议文书等资料,从而做到办公有房、接待有人、依法调解、文书规范,较好地整合了公安、司法的物力资源,共同推动人民调解工作。 二是拓展了工作空间。人民调解员驻所调解,能够直接及时调解派出所和“110”报警服务台受理的一般民间纠纷和重大疑难及跨地区跨部门的矛盾纠纷,有效拓展了人民调解工作范围,增强了人民调解的主动性和灵活性。 二、 优势互补,实现“三调联动”有效对接 实行驻所调解,可以使调解工作接受司法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的双重业务指导,依托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有利于提高人民调解的效率、质量和成功率。同时,为公安派出所节省了警力,集中了打防精力,使二者优势互补,相得益彰。 一是职能互补。派出所的优势是强制性、权威性、严肃性、政策性,调解室的优势是服务性、自愿性、灵活性、专门性,室所相融共同构筑了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工作态势。我们在纠纷调解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人情关系、权势和黑恶势力的干扰,物质利益的诱惑,一旦遭到黑恶势力等的侵扰,派出所就是一块“挡箭牌”,保证了纠纷调解的独立性、公正性、合法性和严肃性。2007年2月,灶市街道办事处的吴某与谢某双方因琐事发生纠纷,谢用茶杯将吴砸伤。调解室受案后,谢某凭借社会关系,依仗黑恶势力不服从调解,并扬言要给调解员“一点颜色看看”。派出所获知情况后,干警协助调解员立即传唤谢某,向其讲解法律、政策,使谢某心服口服,自觉接受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二是工作互补。派出所将纠纷及时移交调解室,调解室接案后,立即展开走访、调查、调解等一系列工作,遇到困难和阻力时,派出所主动协助,积极为调解员出谋划策,直至矛盾纠纷得到化解,有效地遏制了“民转刑”等纠纷激化事件的发生。2007年8月,大市乡陈某与洪某两家因屋面漏水发生口角,洪某纠集一伙朋友冲到陈家将陈某殴打一顿。派出所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制止,并将双方传唤到派出所,并把案件移交给了调解室。调解员接案后,迅速开展调查取证。但陈某受伤后,不愿接受调解,口口声声要将洪某砍死,调解一时陷入僵局。此后,调解员多次到陈家苦口婆心地做工作,最后陈某被调解员的诚心所打动,同意与对方达成调解协议,避免了一桩血案的发生。今年 3月,水东江办事处颜某、贺某与他人宅基地、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两家为争宅基地发生打架斗殴,派出所及时把该案移交调解室,调解员在进行调查取证过程中,贺某跑到市人大常委会上访,派出所干警立即将他劝回,与调解员一道又将双方召集到调解室进行调解。但双方意见分歧太大,根本无法达成共识。随后,干警和调解员分别多次做双方工作,通过以案释法,向当事人双方讲伦理道德方面的典型案例。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苦努力,终于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使这起复杂纠纷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三是形成合力。实行驻所调解,最大限度整合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两大调解资源,形成调解合力,实现了“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的有效对接,使纠纷调解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今年2月28日,在蔡子池某建筑工地施工的大和圩乡存谷村农民工吴某,在施工过程中因预制板断开从4楼坠下,造成头部受伤,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纠集本组村民40余人到市政府上访,要求政府查封拆除在建的房屋,建筑方赔偿死者家属50万元。可房地产开发商和建筑承包商避而不见,不愿承担赔偿责任。为防止事态恶化,市政府立即启动“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由市政府办牵头,由大和圩乡、五里牌办事处以及大和圩司法所、五里牌派出所、建筑质量监督站等单位组成联合调解小组,对事故原因、工程承包商的施工资质、建筑材料质量和死者的赡养关系进行了调查取证。在调查取证中,发现事故发生建筑属违章建筑,建筑承包商所购预制板有严重质量问题。于是,联合调解小组认定房地产开发商和建筑承包商应承担全部责任。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开发商和承包商愿意与死者家属达成调解协议:二者共赔偿死者丧葬费及死亡赔偿金16.8万元,并于调解当日全部兑现。建筑施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由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另行处理。至此,一起由工伤死亡赔偿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在各部门的协调联动下得到成功调处。 三、作用彰显,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 室所联动,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灵活快捷、沟通顺畅的优势,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基层,大大减少民事诉讼案件和“民转刑”案件,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实现了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今年来,全市“室所联动”机制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00余起,成功率达99%,共防止群体性械斗、民转刑、纠纷引起自杀等纠纷激化事件20起,有力地促进和保障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各位领导、同志们,水滴石穿非一日之功,化解矛盾非片刻使然。专项维稳活动是司法行政服务大局、为党委政府分忧解难的大好事。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新起点,以兄弟单位为榜样,再接再厉,坚决按照市局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总结经验,振奋精神,扎扎实实做好第三阶段的各项工作,力争取得更大的成绩,为耒阳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