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教股200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半年以来,我股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特别是申遗工作,加大工作力度,从严落实管理制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稳步而有序地开展工作,圆满地完成了2008年上半年工作目标的阶段性任务。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全面实施“五五”普法、扎实推进依法治县工作。今年是“五五”普法的第三年,同时也是农村法制宣传月的实施之年,我局专门制作了“五五”普法宣传录音磁带,将省编印的《农民普法读本》4万本免费向全县各乡镇、各村组发放。在5月农村法制宣传月中,全县有516名法制宣传员参与宣传,出动宣传车23台次,悬挂张贴法制宣传标语2000余条,张贴宣传挂图36幅,出法制宣传专栏18期,向群众发放各类法制宣传书籍、资料4万册,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1.8万人次,形成了强大的宣传声势,为我县全面实施“五五”普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年初,按上级要求,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常务副组长,政法委书记任办公室主任的高规格的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将依法治县工作进行单独考核,并纳入了综治考核范畴。今年普法工作再次例入市对县文明建设考核内容,占2分,我局将继续推行准考证制度,县直机关集中时间、地点进行考试,加大监考力度,每个教室安排两名监考人员,县领导流动监考,确保普法考试严肃性。对未参考人员和未及格人员一律按八家下文的文件严格办理,不予提拔、不予晋级,不于评为称职以上等次。严格刚性机制,确保参考率、合格率达标,确保进入全市前6名。我们深入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有效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法治观念,促进城乡基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完成了对原先的安山乡的石桥村和一渡水镇的石楼村两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考核,并于5月12日将考核表及相关意见和考核总结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了金石镇刘家井社区为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崀山镇联合村工作为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并于5月18日将推荐单位的书面申请、考核审批表和我县“五五”普法以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推进城乡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总结报市局。 二、加大对法制副校长的管理指导。上半年,我局将法制副校长管理制度的落实纳入到综治责任状中,创新对青少年的法制副校长,引导做遵纪守法模范,并按照“五有”(即管理有制度、教学有资料、授课有提纲、课明有保障、工作有实效)的标准完善法制副校长工作。全县有71名司法干警在全县68所中小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并到学校上法制课195课时,平均人均2.8课时。 三、开展法律进社区、下农村、进崀山等活动。3月份,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深入白公渡、凝秀、观瀑等社区送资料、书籍,收到了良好的效果。5月份结合农村法制宣传月到崀山进行了法制宣传。我们还开展了“我为申遗做贡献”暨学习雷锋日活动,中学生禁毒知识竞赛,与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联合在新华书店开展了《禁毒法》宣传,向路人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开展了《律师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崀山申参与编辑了报世界自然遗产普及读本》,与县电视台联合制作了一期“平安新宁——农村法制宣传篇”栏目。 200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