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机关各部门、各座落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2007年度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安排意见,结合我区实际,现在将2007年度干部学法用法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1.党政机关干部、国家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 2.企事业单位从事行政、经济管理、专业技术人员。 3.司法机关全体干警。 4.村(居)委会干部、民营企业的管理人员及个体工商户。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2007年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内容依据《湖南省“五.五普法2007读本》,由省依治办统一命题,考试采取开卷方法。 三、考试时间 1.县(处)级干部考试时间定于11月18日上午。 2.科级及科级以下人员、教师等考试时间定于11月24日。上午:区、街道、乡镇机关工作人员;下午:区属中、小学校教职员工。 四、考场安排 区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场设置: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考场在中南路小学;县(处)级干部考场设区机关2楼会议室。每个考场设监考人员1名,所有应考人员持《“五.五”普法合格证》入场参考。 五、考试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加强2007年度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工作领导,确保应考就考。 2.自行组考的单位要在11月中旬做好普法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到人员、考点、经费、时间“四落实”。 3.参考人员要遵守考试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监考,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雁峰区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 2007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