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通知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监督法
红网5月21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曾鹏辉 实习生 黄静 通讯员 路标)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实质和重要内容。 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要严格按照监督法规定的基本原则以及监督工作的形式和程序,规范人大监督工作。对已出台的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工作制度、工作文件等进行全面清理。对符合监督法规定的要进一步加以规范,对与监督法规定不一致的,要按照监督法的规定进行修改和调整。对监督法提出的新的要求和做法,要制定措施,具体抓好落实。全省各级政府和法院、检察院要通过学习贯彻监督法,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自觉性,相应地完善有关制度,更好地接受本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严格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通知》强调,全省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监督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这项工作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党委中心学习组要带头组织学习监督法。各级人大常委会要把学习宣传贯彻监督法作为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把监督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为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宣传计划,运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新闻媒体,集中一段时间进行深入宣传,使全社会进一步了解监督法,为学习贯彻实施监督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