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校排忧,帮百姓解困
2009年元月5日,对曹传辉一家来说是不幸的一天,在永兴县二中读高中的儿子曹波在打篮球的时候突然死亡,曹传辉夫妇伤心欲绝、不知所措,闻讯赶来的亲属也是万分悲痛。 二中校方及时接待了他们,并向县教育局作了汇报,同时请求我镇政府和安福村干部参与调处此事。我镇政府安排镇综治办、司法所干部和安福村村干部赴二中参与调处工作。 在调处的过程中,曹传辉夫妇及其亲属的情绪十分激动,提出两个要求:一是查明曹波的死因;二是要求二中校方赔偿20多万元死亡赔偿金。面对曹传辉及其亲属提出的要求,二中校方十分为难,要查明曹波的死因不难,但无力承担20多万元的赔偿金。曹传辉及其亲属见二中校方不答复所提出的要求,便在永兴二中吵起来,并扬言要作出影响学校教学秩序的。在此紧急时刻,我们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调解的工作职能。一方面,找到曹传辉及其亲属做思想工作,说法律、讲政策,提合理的要求是理所当然的,但是不能作违法的事情。另一方面,找到二中校方协商,一是联系县公安局法医来查明曹波的死因;二是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给予曹传辉夫妇适当的补偿,如:二中每个学生都买了人身保险等。 经过一周的调解,我们做了大量耐心细仔的思想工作,最终艰难达成了协议,查明了曹波的死因,二中校方一次性补偿4.6万余元给曹传辉夫妇。通过我们,为二中校方排了忧,为曹传辉夫妇解了困,维护了永兴二中正常的教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