ブーツ ムートン | ブーツ ムートン16 | ブーツ ムートン26 | ブーツ ムートン36 | ブーツ ムートン46 | ブーツ ムートン56

ugg シューズ | ugg ブーツ 通販 | ugg 新作

已出嫁的女儿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

我国继承法非常重视妇女的继承权利,明文规定男女继承权平等,女儿同儿子一样都是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女儿出嫁后,同父母的血缘关系没有改变,也不可能改变,因而她们同留在娘家的兄弟姊妹一亲,对父母的遗产仍然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但是,继承权平等并不等不继承份额均等。按照《继承法》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的遗产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经过继承人协商,也可以不均等。这是因为在分配遗产中时,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给予照顾。对其他继承人的遗产份额,要根据对被继承人尽抚养义务多少来确定,有的可以多分,有的可以少分以至不分。而出嫁的女儿由于客观原因,除逢年过节回娘家的兄弟姊妹那样扶助、照料老人,因而少分以至于不分遗产是正常的。特别是许多老人为防止身后儿女因遗产发生纠纷,生前即将大部分财产以分家析产形式处分清楚,只留下必要的财产和房屋供养老用,死后按照习惯或者家庭协议,将所遗财产主要是房屋给予一起生活的儿女。而出嫁的女儿在婆家已有房屋和宅基地,再分父母的房屋没有必要,即使分了也难以使用,还会影响其他兄弟姊妹的实际需要。还有,在分家析产时,出嫁女儿一般也不会分到多少东西,但在出嫁时,父母已经给了陪送,在心理上也是平衡的。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加以分割遗产时又注重互谅互让,协商处理,因而出嫁女儿对少分或不分遗产通常是能够理解的。

上一篇:关于报送第六次全省法制宣传教育暨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经验材料的通知

下一篇:龚明汉:围绕中心 强化措施 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