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中心组集中学习《禁毒法》
6月25日,市委书记林武主持市委常委中心组2008年第五次集中学习,学习内容是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王信卿、张硕辅、田福德、刘和生、李江南、易春阳、张定良、姚兵、易建华等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在职市级领导,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委党校校长,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秘书长参加了学习。 学习时,市禁毒办副主任、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肖志毅报告了我市毒情现状及下一步工作对策,省“五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明儒进行了专题辅导。据介绍,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四禁并举”的禁毒方针,打击、整治、预防、管理、创建多管齐下,但毒品犯罪狡诈猖獗,治安形势相当严峻。 林武指出,最近,胡景涛、温家宝、周永康等中央领导同志对禁毒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这为我们贯彻执行《禁毒法》、抓好禁毒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把禁毒斗争深入持久地进行到底。 林武强调,一要充分认识颁布实行《禁毒法》的重要意义。这是进一步完善我国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法律体系、深入开展禁毒工作的现实需要,也是禁毒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依法开展禁毒工作的具体体现,更是保护人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根本举措。二要清醒认识我市禁毒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受国内外、省内外毒品犯罪大气候的影响,我市毒情呈现出趋前、趋大、趋重的势头。我们对此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紧紧抓住遏制毒品来源、遏制新吸毒人员滋生的关键环节,多管齐下,坚决遏制毒品问题滋生蔓延。三要认真抓好《禁毒法》的学习宣传。当前,学习、宣传、贯彻《禁毒法》是各级禁毒部门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认真组织好学习培训工作,迅速掀起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进单位、进场所,让《禁毒法》的内容真正深入人心。四要动员全社会力量遏制毒品蔓延。要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开展禁毒严打,全面强化辑毒破案。要结合《禁毒法》宣传,开展家庭禁毒、单位禁毒、学校禁毒、公共场所禁毒、社区禁毒等活动,堵源截流,全面防范毒品侵袭,努力开创禁毒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