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送法下乡”活动方案
为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学法、用法、守法、护法意识,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确保农村社会政治稳定,根据“双宣发(200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全区2007年度“送法下乡”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从增强基层干部群众依法办事能力,维护农村社会政治稳定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入手,以送法律下乡为载体,结合农村普法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农村的民主法制、民主政治建设,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服务的整体水平,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目标要求 通过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努力做到法律条文送上门、法律服务进到家,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落实农村民主法制建设的各项措施,确保农村基本实现民主选举程序化、民主决策制度化、民主管理规范化、民主监督法制化的总目标。 三、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活动内容 1、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集中抓好农民、青少年、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分类施教,增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制定完善农村“村民自治章程”,落实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实行依法建制,依法(制)治村,推动农村民主管理和依法自治工作。 3、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法律知识竞赛、设立流动法制讲台、流动法律宣传车等形式多样的“送法下乡”活动。 4、扩大法律服务的触角,把法律服务、法律咨询延伸到乡(镇)、村,满足村民的法律需求,为农民群众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 (二)时间安排 全年拟开展三次集中“送法下乡”活动,第一次为春节期间,时间是1月20日至3月10日;第二次为农村法制宣传月期间,时间是4月25日至6月5日;第三次为青少年法制宣传周期间,时间是9月10日至10月10日。 四、几点要求 1、要高度重视。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带着对农民兄弟的深厚感情,把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作为当前农村基层一项重要工作抓好。 2、要加强组织领导。一要定领导。每次集中活动要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做好“送法下乡”活动各项事宜;二要定人员。每次集中活动要确定好参加宣传、授课和解答法律咨询的人员;三要定活动经费。要为“送法下乡”活动提供必需的经费和后勤保障,不得给农民和基层增加经济负担,不得向基层群众收取服务费用。 3、要注重实效。在落实送法活动中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到逐乡逐村深入宣传,让农民真正了解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关法律常识,真正提高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在送法下乡活动中要杜绝不联系实际为宣传而宣传的形式主义的现象发生,坚决把法制宣传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在送法下乡活动中取得的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反馈和认真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