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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城步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出新招、求实效

今年,湖南省城步县为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提高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工作理念、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出了新思路、新途径、新动力,不断深化了绝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利用媒体,以案说法宣传法制

大众媒体覆盖面广,科学利用大众媒体宣传法制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该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在采用到集市场所摆摊设点发放资料、解答法律咨询、贴宣传标语、开着宣传车巡回宣传等方式的基础上,今年新创了利用大众媒体以案说法的方式。县司法局在县电视台举办法制教育栏目,播放国家法制音像出版社制作的《大家说法》音像,以案说法,每天播放一集,时间在晚上7:30分县新闻后播放,晚上10点重播一次,向全县人民进行法制知识教育。通过一段时间的播放,广大干部群众观看后说:这样文艺性、法制性于一体的节目,富有时代气息、寓教于乐,我们特别喜欢观看,看得懂、学得进、印象深、记得住,不担误工作时间,天天有学习的机会,乐意接受这样直观的法制知识教育。

实践证明,这样充分利用大众媒体以案说法的宣传方式效果非常好,其优点:一是受教育面广。全县有70%的农村家庭能看到电视播放。二是时间性强。365集光盘,每天一集,广大干部群众天天能学习法律知识。三是不担误工作时间。节目是晚上人们休息时间播放。四是人们易懂爱学。以案说法,真实案例,通过庄严的审判、精彩的点评、正确的分析,使人们一听就懂、一看就知,吸引人们爱看爱学。

二、抓重点,针对性宣传法制

突出重点,化解矛盾,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该县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司法部提出的三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法律素质,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县司法局在年初对全县11个乡镇286个村(居)进行排查摸底,摸排出40个分别存在社情复杂、宗族势力盛行、村民与周边企业单位关系紧张、民间纠纷频发、社会治安较差的村作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将40个村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对症开方,按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进村组。成立以司法行政干部、司法助理员、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驻村干部为主体,相关部门参加的40个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进村入户,针对存在的问题,宣传有关法律知识。二是法制宣传资料到农户、到村民。县司法局编印了刑法、民法、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与村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五万余份发至农户和村民。村民群众拿到与自己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资料,如获至宝,爱不释手,认真学习。三是法律知识讲座和法律咨询进村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到每个村或组有针对性的讲授法制课,当场解答法律咨询,解决村民的法律需求。在法制宣传活动中共上法制课68堂次,解答法律咨询228人次。四是法律援助和法律顾问到村组。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建立健全了乡镇中心地带的法律援助和法律顾问网,同时受理了13起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案件,为困难村民排忧解难。五是纠纷矛盾解决在村组。在法制宣传教育过程中,40个村排查出纠纷矛盾68起,有的甚至影响一方平安。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了村民的法制知识,引导纠纷当事人依法解决纠纷矛盾。有66起纠纷已得到成功调处。特别是把二起严重影响一方安定团结的企业与村民多年积怨,达到白热化程度的纠纷化解了,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还有2起因历史等原因形成的老大难纠纷的当事人愿意走法律程序解决,也不再闹了。这40个重点村经过法制宣传教育,纠纷矛盾发生率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了30%。

三、创新队伍,多方式宣传法制

创新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为确保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推进,长期取得实效,需要一支与村民群众朝夕相处的宣传队伍作保障。根据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集体活动的时间和机会很少及农忙时,农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农闲时,又外出打工或做生意挣钱,很少有时间坐下来学习法律知识的现状,创新宣传方式。今年该县乘村支两委换届的东风,从当地驻村干部、退休干部、教师、大学生村官和具有法律知识的村民中配备了法制村主任助理。让这支队伍在农村根据实际情况,见机对村干部和村民开展法制工作:一是对村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法律素质。二是担任村支两委的法律顾问,指导村支两委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三是解答村民的法律咨询,帮助和引导村民了解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征和法律知识,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四是指导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调处矛盾纠纷。五是提供法律援助。在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为有求帮助的村民委员会、村内企业、村民担任诉讼案件或非诉讼案件代理人。

在农村建立这样一支永不走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能急村民之所急,需村民之所需。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在农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对切实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法制观念,促进依法治县工作,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县司法局 董德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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