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治县办上半年工作总结
治县办200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半年来,我办着眼于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平安、和谐社会的构建,严格遵循局里制定的《工作规则》和《年度考核细则》,切实围绕着年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卓有成效的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现将具体工作的开展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发文情况 为统筹指导全县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上半年我办共出台了8份文件,分别发送至全县23个乡镇、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中小学校和省市驻麻单位,及时为各单位、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提供政策性支持和阶段性工作意见。 二、法制教育培训及法制宣传工作 自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出台以来,我办即围绕此要点,不断领悟“五五”普法新的精神和亮点,并努力贯彻落实之。 1、为推动我县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走入新的发展,2月22日,我办在局领导的带领下赴会同、通道两县学习考察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培训工作。 2、3月日 ——8日,我办联合县妇联、县公证处一起开展了“三八”妇女维权周暨《公证法》宣传周活动。活动中,为了凸显“贴近事实、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整体要求,我们紧密围绕着联系实际解决突出问题,努力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及时解疑释惑。通过在宣传点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现场法律咨询解答。仅3月8日一天,通过在县城设立法制宣传及咨询台,就向广大群众特别是妇女同志免费发放了宣传资料60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 400余人次。 3、5月16日,我办带队各县直机关单位11人参加了全市依法治理骨干培训工作,受到了治市办领导的高度评价。 4、在五月份,组织开展了以“建设新农村、送法进万家”为主题的全县第五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及农民工法制教育培训工作。活动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专门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谭长显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于4月28日由九家单位联合下发了《麻阳苗族自治县第五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文件,并共同出资1万元用作整个活动的开展经费,有力地保障了活动月的有序、顺利开展。整个活动中,我们着重于“法制宣传进重点工程建设工地区域”和“法律进农村”活动,累计共设立了法律咨询台10个,接待群众法律咨询400余人次,免费赠送和发放《农民普法简明读本》及其法制宣传资料7000余册(张),开展法制授课30个课时,利用县有线电视台进行法制讲座5场次,深受广大农民群众和农民工的欢迎和好评,整个活动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5、6月12日——18日,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举办了全县法制骨干及综治干部业务培训班。相比于以往来讲,此次培训准备的更充分,内容更丰富,措施更严格,人数也更到位。所有这些,确保了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也确保了培训效果的落实。 6、6月20日,与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了由县公安局、县农办、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信访局等九家单位组成的联合法制宣传队伍,赴县重点工程(锦江电站)建设工地区域——吕家坪镇姚潭村进行了“送法下乡”活动。该活动中,累计共接受群众法律咨询50人次,免费发放法律小册子720多份,收集了各种群众情况反映或提出意见20余条,同时梳理成章,与该镇党委、镇政府进行了沟通,从而深受广大村民群众和镇党委、政府及电站建设指挥部的一致好评,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7、参加了由县委政法委组织的全县“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 三、依法治理工作 1、做好了全省“四五”普法先进个人(县民政局局长田达富)的推荐及事迹材料报送工作。 2、先后对湖南法治网页上予以公示的“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县水政监察大队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跟踪调查了解其依法办事及政务公开情况,同时对县水政监察大队的有关财经违纪受罚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并报送给了治市办。 3、对已命名挂牌的“全省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兰村木材检查站的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 4、到绿溪口乡磨刀岩村开展了“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授牌。 四、其他工作 1、上半年共召开了13次股室工作会议及业务学习与交流会,向办公室上交信息10条。 2、做好了麻阳法治网页的相关工作,不断更新、充实网页的内容。 3、积极完成市局和县局下达和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了治市办下达的50份《法制宣传资料》的征订任务,及时完成了各类工作材料和信息的报送。 如上,我办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要全面落实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内容还有一定距离。在下半年里,我办将继续秉承着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理念,扎实履行工作职责,推动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持续深入发展。 200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