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绩效考核 促进依法治县
2006年是“五五”普法工作的启动之年。我局紧紧围绕加快县域经济发展这个中心,不断深化普法依法治县工作,为创建和谐平安桃江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尤其在提高部门单位依法行政、促进依法治县方面,我们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第一次将“绩效考核”引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三种途径,谋求工作新法 我县虽有一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础,但仍存在个别部门、乡镇对这项工作不重视、不务实的现象,因而整体水平还不高。就如何创新和改进考核方法,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这一课题,我们集思广益,大胆摸索,进行了有益尝试。 一是认真调研,征求各方意见。2005年底,我们深入到各乡镇、县直部门单位进行了认真调研。通过发出征求意见函、上门走访了解、召开座谈会等各种形式,广泛听取建议与意见,并及时进行整理、归纳。各单位的意见集中反映为:以往我县普法依法治理考核工作单靠司法行政部门直接组织实施,由于受各种条件限制,考核结果具有一定片面性,不能全面真实反映各单位的工作,直接影响普法工作的效果。普法依法治理考核工作,应进一步创新手段,变司法行政独家考核为部门联合考核或政府统一考核,使这项工作在广度、深度、力度上有新的突破。 二是虚心学习,借鉴成功经验。我们专门组织精干力量长途跋涉至凤凰县、浏阳市及湘潭等地参观学习,借鉴外兄弟单位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最终,获取了一些很好的经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坚持党委总揽、人大监督、政府组织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要具备有序的管理体制、有效的办事机构、有力的经费支持,最关键的是各项工作要得到有效落实。凤凰、浏阳、湘潭等地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都是实施了有效地考核机制,通过考核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这些成功经验对我县的法制宣传工作都具有很强的指导、借鉴作用。 三是积极汇报,争取领导重视。经过充分调研和酝酿,我们形成了初步的工作思路,那就是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到全县的绩效考核中,通过考核,提高各级各部门及相关领导的重视,加大各方面的投入力度,促进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使全县法治水平得到整体提升。我们多次向县委、政府、人大、政协四大家作专题汇报,即汇报我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状、外地普法工作经验和将我县普法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的设想。通过上述工作,使四大家领导更加登清了我县普法工作的底数,增强了创新和改进普法工作的使命感。特别是去年7月,县委书记龚健专门来我局调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时,她认为加强我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势在必行,并作出重要指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必须把依治工作作为绩效考核的一个重要内容予以落实。”由于我们积极的争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措施更硬,工作更实,效果更好。 二、三个步骤,狠抓工作落实 首先,加强领导,全面部署工作。2006年年初,成立了由县委政法委书记杨禄仁为组长,县司法局局长文谷才、副局长胡锡高为副组长,县依治办工作人员和县司法局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绩效考核工作。3月,我们在全县下发了《二OO六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关于印发二OO六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验收考核办法的通知》,对全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及其考评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与具体安排。之后,我们又通过反复修改和补充,正式出台了《二OO六年度县直、驻桃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记分表》、《二OO六年度乡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记分表》,将考核内容细化、量化、具体化。考核记分表进一步将考核内容划分为组织领导、法制宣传、普法考试、依法行政、文秘工作等五大块,分别对县直、乡镇进行考核。而县直部门又具体分为党群服务部门、执纪执法监督部门、社会事务管理部门、经济工作部门、垂直管理部门等五大块来进行考核。全年按季度进行考核并评分,四季度所得分数相加,即为该部门单位普法依法治理这块工作的总得分。 其次,坚持原则,严格实施考核。在考核当中,我们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对照考核记分表进行打分。考核记分表中明确了考核方法,该查资料的就查资料,该有文件就必须有文件,该实地察看的,就深入到实地去察看。我们始终坚持严格考核、平等对待的原则,坚决杜决打人情分、关系分。为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考核工作结束后,我们将全县114个部门、单位的考核结果,张贴在县政府大楼公示栏内一一公示。事后,有一个镇对考核结果表示不满,他们的党委书记找到我们说,“你们依治办评分不‘公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我们年年得先进,今年也是一样的做工作,为什么这次分数却不高呢?”我们的工作人员认真解释:“往年的考核不排除凭印象打分,不能完全反映各单位的实际工作。而今年完全是根据评分标准打分,不存在多给分或少给分,只能请书记理解。” 经过当面反复核查,该单位的考核结果是完全客观真实的。最后,这位镇党委书记表示今后的工作一定会更扎实。通过这一举措,既确保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结果的客观真实性,又能有效地促进被考核单位进一步重视和抓好这项工作,确保“五五”普法规划所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得以实现。 再次,奖惩分明,落实刚性机制。通过考核,全县涌现出一大批勇于开拓,务实求真,着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新发展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经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研究,我们对松木塘镇等三个先进单位、邓白龙等10名先进个人在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上进行了表彰,并分别给予了1100元和100元的物质奖励。同时,根据桃依治办联[2006]2号文件规定,对农业局丁小阳等97名同志取消了年度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的资格,同时扣发了年度目标管理奖和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 三、“三个到位”,彰显工作实效 通过绩效考核的方式,考评督促工作的落实,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主要表现在“三个到位”: 一是认识到位。原先部分部门单位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识不清,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混为一谈,总是在检查考核之前“临时抱佛脚”,随随便便赶几个材料对付一下。通过实施绩效考核制度,各部门单位的认识提高了,年初就将普法工作纳入了本单位年度工作规划,专门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进一步完善了各种工作机制,工作被动应付的少了,主动联系的多了,消极怠慢的少了,认真扎实的多了。 二是保障到位。为了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各单位头一件事就是进一步搞好经费保障,将该项工作纳入了本单位的财政预算,国税局、财政局、大栗港镇等单位还适当追加了普法经费。各部门、单位专门设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办公室,明确由单位主要领导或一名副职分管,一名以上工作人员专职负责该项工作。同时有部分单位还配备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数码相机等先进的办公设备,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充分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三是工作到位。通过实行绩效考核,2006年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呈现出法律宣传教育丰富多彩,干部学法用法认真扎实,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的可喜局面。如往年进行普法考试,总有单位或参考对象来说情,要求免考。可去年一些我们未作要求的非参考对象却主动找上门来,要求参加考试。武潭镇有一位56岁的老教师,校方考虑他年龄大了不方便参加,给他申请了免考,老教师并不“领情”,考试那天还是出现在考场上。 通过近一年的认真实践与摸索,我们认为用绩效考核方式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评议,既能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经验,也能发现存在的不足与缺点,为今后的工作指明努力方向,既加强了对工作的督促,也调动了被考核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更进一步开拓思路,积极创新,寻求更多更好的工作方法,运用于工作实践,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更加扎实、更富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