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第七届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总结
2008年5月,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我县紧紧围绕服务“三农”,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结合“法律知识进农村,依法办事促和谐”的宣传主题,深入开展了以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信访条例、物权法、禁毒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第七届全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提高了广大基层干部依法办事、依法治理的能力,为打造“平安江永、和谐江永”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署 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高度重视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县依法治县办常务副主任、县司法局局长朱治情向县委作了专题汇报,县委书记、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组长伍军作了指示,提出农村法制宣传要注重实效、突出重点,大力加强各地优化经济环境工作格局,县依法治县办根据指示精神,制订了《江永县第七届全县农村法制宣传月的实施方案》,对活动的要求、目的、任务、时间作了具体安排。县法依治县办组织召开了活动参与各部门的动员会。 二、突出主题,大力开展宣传活动 活动月期间,我们突出主体,强化措施,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活动,迅速掀起了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热潮,一是以农村法制宣传月为契机,在潇浦镇召开启动大会,将我县农村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深化,要求各部门、各地要根据工作的需要,将普法、调解、依法治理、创建民主示范单位(窗口)紧密联系在一起。普中带调,调中带治,治中促创,既普及了法律知识、化解了矛盾纠纷,又促进了全县行业依法治理、民主示范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形成了普法依法治理良性互动的局面。二是大力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和“示范社区”的申报、考核工作,县法依治县办联合司法、民政等部门组成考评团。经过细致考核分别对前三批的潇浦镇玉岭村、允山镇溪美村、桃川镇下白象村进行动态考核,把上江圩镇上江圩村、夏层镇棠下村、粗石江镇古调村、潇浦镇永新社区共四个单位进行评比,列为第四批民主示范村(社区)创建重点村(社区)上报省市审批。三是广泛开展“送法下乡”进村入户活动,利用部门联动作用,组织了19个部门开展了送法上门活动,每逢圩集日在全县11个乡镇共送给农民《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禁毒法》、《劳动合同法》等宣传资料1万余份,同时结合“大下访”活动,进村入户、开座谈会145场次、发放征求意见函500份。 三、检查督促、狠抓落实、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为了认真贯彻全县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的部署安排,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成立督查组,对全县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的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五月初,由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黄智亮带队,深入桃川、粗石江、源口进行宣传月活动启动的督导;五月底,由县依法治县办带队,深入上江圩、千家峒、兰溪、黄甲岭进行检查验收。通过认真部署、积极督导、检查总结,全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水平提高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开展以来,由于对各个乡(镇)层层培训骨干,普遍提高了广大基层干部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涌现出了一大批“四民主、两公开”的典型村,如上江圩镇上江圩村的党支部书记王戏养,在江永火车站征地、建设中依法理顺各类纠纷苗头5起,保障了施工的顺利、有序进行。 二是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了。由于开展“送法下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激发了农民学法守法的自觉性。目前,全县十项重点工程,没有再出现因土地承包、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而引发的群体性阻工、闹事、上访事件。 虽然全县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取得的成绩是主要的,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乡镇领导不重视,没有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在建设新农村中的重要意义;二是个别地方存在走过场,搞形式主义;三是个别成员单位,没有深入农村基层,没有解决农村实际问题。这些问题要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为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二OO八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