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三项工程” 落实“三个确保”
安化县地处湘中偏北,资水中游,总面积4950平方公里,总人口95万,是一个山区大县、库区大县、革命老区县,是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同时,也是全省“三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县和全省“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示范县。2001年以来,我县把开展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深化“四五”普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积极实施“三项工程”、落实“三个确保”,实现了“四五”普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总体目标。 一、实施基础工程,确保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在广度和深度不断得到拓展 “四五”普法以来,我们通过努力加强普法骨干网络建设和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全面完善组织保障,使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的高度和深度得到了新的拓展。 1、努力加强普法骨干网络建设。我县已经基本建立了以机关单位普法专(兼)干和县普法讲师团成员为主体的“干部普法骨干网”,以农村法制宣传员和村居委人民调解员为主体的“农民普法骨干网”,以各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和法制课老师为主体的“青少年普法骨干网”。县法制总校和乡镇法制分校分级负责,每年对普法骨干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全县逐步形成了全方位的立体普法网络,确保了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层层有人管、级级有人抓。 2、努力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我们完善了县建法制总校、乡镇建法制分校、村建法制夜校、组建普法学习室、户建法制园地的 “农村五级普法网络”。县依治办和县文化部门在县城东坪修建的法制桥,设有法制宣传橱窗64个,坚持每月举办法制板报展览一期,刊出法制板报64块,成了县城10万群众接受法制教育的主要阵地。县直90个局级单位有65个建立了法制宣传栏,全县各个乡镇都普遍建立了2—4个法制宣传橱窗,村居委也都建立了自己的法制宣传栏。县计生部门筹资150多万元,在全县公路的主要路段沿线设置了法制宣传标语牌8000多块,建立了遍布全县的法制路。县依治办和县文明办把5公里长的县城沿河街建成了“法制一条街”。县有线台举办了《法制之声》栏目,《安化信息》和《安化网》、《安化之窗》等县内主要刊物和网站开辟了《律师说法》、《以案说法》等法制专栏。县依治办把《安化法制网》办成了深受全县人民群众喜爱的法制宣传阵地。 3、努力加强组织保障。我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分管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根据工作需要我们先后对领导小组进行了3次调整充实,调整后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充实到了22个。领导小组坚持每年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定期听取县依治办和成员单位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乡两级财政先后拨付了普法依法治理专项经费200余万元,其中县财政每年把普法依法治理专项经费8万元纳入了财政预算,并于2001年拔专款为县依治办配置法制宣传车一台、电脑两台,以及摄像机、照相机等法制宣传设备一套。县依治办从县司法局、县政府办、县经贸局、县农村办共抽调干部8人,专职从事普法依法治理日常工作。通过从人、财、物方面不断加大投入,确保了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和群众性法制教育的落实到位。 二、实施品牌工程,确保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掀起新的热潮 “四五”普法以来,我县以“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青少年法制教育周活动”、“‘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等“四五”普法品牌活动为载体、以服务中心工作为目标,先后组织开展了全县性大型群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0余次,多次在全县广大人民群众中掀起了学法用法的热潮。 1、积极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2002年5月我们开展了第一届“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先后组织45个县直部门单位分期分批参加了“送法下乡”、“上街法律咨询”、“法制板报巡回展览”等大型活动。组织全县30个乡镇普遍开展了“出好一期法制宣传专刊、开展一次送法入农家活动、建好一个农村普法网、发行一本普法教材、办好一个培训班、培育一个依法治理示范村”的“六个一”活动。之后我们每年都开展一届“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在全县农村不断掀起了学法用法的新热潮。 2、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四五”普法以来,我们结合连续开展的三届“青少年法制教育周”活动,制订了青少年学法用法实施办法,做到了青少年法制教育计划、师资、课时、教材“四落实”,在全县各中小学校普遍推行了“法制副校长”制度,指导各中小学校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和校外法制辅导员,组织了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了专项整治,每年都举办了法律知识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游行、法制报告会等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003年组织学生参加了全省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2005年组织学生参加全省青少年法制征文决赛活动,都取得了优异成绩。 3、积极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2002年举办了“12.4”法制宣传日安化县“建设杯”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全县上万名群众参赛,赛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50名,共计发放奖金6100元,有效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004年组织举办“12.4”法制宣传日安化县“移动杯”法律知识抢答赛活动。全县82个县直单位和30个乡镇组队参赛,通过历时4个多月的初赛、复赛和总决赛,较好地搭建了全县公民学法用法的平台,营造全县公民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4、积极开展服务中心工作的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001年围绕“严打”整治行动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专项行动,开展了“法制板报巡回展览活动”,共组织24个执法单位,制作法制板报64块,先后在18个乡镇巡回展览30多天,组织群众观看近30万人次。2005年6月,开展了维护重点工程建设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先后组织宣传车辆15台,发动学生和青年志愿者近千人参与宣传,为我县重点工程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 三、实施配套工程,确保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新的生机和活力 “四五”普法以来,我县通过加强典型培育和推介、发挥干部的带头作用、发挥部门联动的整体效用、搞好学法用法的有机结合,使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1、注重加强典型培育和推介。我们培育了13个各种类型的县级“四五”普法依法治理示范试点单位,由13位县处级领导分别挂帅定点联系,负责试点指导、总结推广经验,取得了较好成效。县委书记挂帅的试点东坪镇中学,以开展省级德育课题“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研究为契机,把青少年法律素质的培养列入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成功探索出了一套以学校为主体、家庭与社会联动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机制。2002年7月,被评为全省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为全县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开展作出了表率。乐安镇乐兴村、清塘镇三里村、小淹镇石锋村等3个村先后被依法治省领导小组评为“全省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示范村”。 2、注重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县领导坚持带头学法用法,县委中心组和各级中心组每年都坚持举办3至4期法制讲座。其中2002年7月,县委中心组特邀吉首大学刘瑞祥教授以财税法律知识为主题,举办了一期法制讲座。县法制总校先后举办了县直单位一把手培训班、全县乡镇长培训班等多期领导干部法律培训班。 3、注重发挥部门联动的整体效用。我们根据安化的实际需要,先后确定国土、林业、建设等35个部门单位主管的行业法律法规作为全县普法教育的重点内容,按年度组织编写《安化县年度学法用法辅导资料》4期共计8万余册,全部免费发放到广大干部群众手中,并组织各部门单位共同开展法律咨询、举办法律培训班、组织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参与部门单位主管的行业法律法规在全县公民中进行了一次较好的普及教育。 4、注重搞好学法用法的有机结合。按照“依法建制、依制治理、民主管理”的要求,组织制定基层单位依法治理章程,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在村、厂、店、校、医院等基层单位普遍开展了依法治理活动,有效地促进了全县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法治化。组织指导全县1100多个村(居)委制订了《村民自治章程》,建立了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开展了以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群众自治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基层依法治理活动。同时还积极开展了司(执)法质量考核评议、“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依法治理工作。通过这些工作的深入开展,实现了学法用法的有机结合,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确保了“四五”普法的实施顺利,推进了我县各项基础工作和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人民群众学法、用法、守法意识一年比一年增强,社会政治大局一年比一年稳定、经济发展一年比一年加快。我县“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预期的目标,顺利通过了市省考核验收,并已被评定为全国“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县,基本实现了“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总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