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打击非法采矿、规范开采秩序”专项法制宣传工作的方案
关于开展“打击非法采矿、规范开采秩序” 专项法制宣传工作的方案 为推动全县集中打击非法采矿专项活动深入开展,规范矿山开采秩序,保护矿产资源,遵照县委、县政府的指示精神,县依法治县办决定从4月中旬开始,集中一段时间在黄丰桥、峦山、莲塘坳、桃水等乡镇开展以“打击非法采矿、规范开采秩序”为主题的专项法制宣传活动。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意义和工作目标 开展“打击非法采矿、规范开采秩序”专项法制宣传活动,有利于引导全县人民群众充分认识打击非法开采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有利于发动各级各部门和群众参与专项打击行动,形成打击合力;有利于减少专项打击活动的阻力,理顺民众情绪,保障专项活动顺利开展。 这次专项法制宣传的目标任务是:围绕“打击非法采矿、规范开采秩序”的总要求,切实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先导作用,致力提高广大企业和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观念,为集中打击非法开采专项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和舆论氛围。 二、组织领导 此次专项法制宣传活动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颜建斌,县政府主管副县长罗正初牵头,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负总责,公安、检察、法院、矿产资源税费办、工商、国土、煤炭、安监、环保等部门共同参与,黄丰桥、峦山、莲塘坳、桃水等乡镇在本区域内具体组织实施。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组织送法上门活动。 一是县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编印一套法制宣传资料5万份,赠送到矿山企业和矿区的所有农户,通过法律点评、以案释法、政策导读等形式,告知非法采矿的法律责任。 二是县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以及有关乡镇组织送法下乡服务深入矿区、村、组、农户进行面对面的法制宣传,向企业和广大群众解答有关法律问题。 三是由国土、工商、煤炭、安监、环保等职能部门组织开展送法进矿山企业活动,指导矿山企业修订完善有关规章制度,落实依法开采的相关措施,对非法开采实行综合治理。 (二)开展专题法制讲座。 一是利用县乡动员会的有利时机,采取法制故事会的形式,开展主题法制教育,宣讲打击非法采矿的必要性、紧迫性以及有关法律、政策,形成“打非法、促规范”的共识。 二是由县乡普法讲师团深入乡镇矿区,以行政村、村民小组为单位,举行巡回法制讲座,发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非法采矿违法犯罪的线索,打一场与非法采矿作斗争的人民战争。 三是县乡矛盾调处中心结合调研、调处涉矿矛盾纠纷,做到边调处边宣传,教育人民群众认清非法采矿的危害性。 (三)大造舆论宣传声势。 一是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罗正初发表专题电视讲话;二是集中一段时间,出动宣传车深入矿区进行巡回宣传;三是运用墙(板)报、横幅、标语等手段,做到矿区范围内村村打横幅、组组贴标语、户户有资料。四是通过电视大力宣传专项打击活动取得的成果,曝光典型案例,播放警示标语和法律条款,震慑犯罪分子。 四、几点具体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县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要把打击非法开采法制宣传纳入今年普治工作的重要内容,组成专门班子,深入矿区,扎扎实实地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有关部门单位和乡镇也要把加强法制宣传纳入此次专项打击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提供经费和人力保障,确保切实抓出成效。 二是突出重点,创新方法。这次专项法制宣传活动的重点内容是《刑法》中有关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的规定及司法解释,矿产资源管理法中对非法开采的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及规范矿产开采行为的相关要求。在宣传方法上,要注意深入矿山企业,深入发动群众,使法制宣传深入人心。 三是强化责任,形成合力。黄丰桥、峦山、莲塘坳、桃水等乡镇要尽职尽责,把此次专项法制宣传活动抓出声势、抓出效果,有关部门单位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协调配合,结合打击活动开展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有关乡镇和部门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的情况在4月30日前报县依法治县办。 攸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攸 县 司 法 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