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商务局关于开展打击借“家电下乡”等名义制售假劣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的总结
为营造良好的家电下乡市场秩序,严防不法分子借家电下乡名义坑农害农,根据《郴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打击借家电下乡等名义制售假劣产品专项整治的通知(郴商〔2009〕8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切实做好我县打击借家电下乡等名义制售假劣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前期加强家电下乡产品市场监管的基础上,12月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全县城乡93家备案销售网点及非备案销售网点,按照城(郊)区、流峰、莲塘、飞仙、荷叶、洋市六个片区实行分片检查。重点检查:家电下乡网点信息登录情况、网点补贴资金兑付情况以及网点的售后服务情况。 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以来,在我县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中未发现借家电下乡等名义制售假劣产品现象,县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也没有接到相关的举报投诉电话,切实将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县高度重视打击借家电下乡等名义制售假劣产品专项整治活动,把它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务求实效。按照县家电下乡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我们进一步明确责任,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坚决查处家电下乡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农民购买到放心的下乡家电。同时,商务、工商、质监等部门负责人加强了联系,深入到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检查了解情况,并和销售网点老板攀谈,了解网点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 (二)建立机制制度,提高执法效率。成立了由县商务局局长任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桂阳县打击借家电下乡等名义制售假劣产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桂阳县打击借家电下下乡制售假劣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督查、报告等工作制度。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统一工作部署,各自确定专项整治行动的负责人和联络员,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迅速、及时、有效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三)认真检查,务求实效 。为了真正落实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商务局积极联合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深入市场进行认真详细的检查。进行反复的市场巡查。 1.针对借用家电下乡名义销售家电产品的商家和违规使用家电下乡标识的现象,我们积极配合工商部门进行了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先后出动了60余人次,15车次,严厉打击违规销售家电下乡产品的行为,发现问题要求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2.督促销售网点切实履行承诺书和协议书规定的义务,保证产品质量和货物供应,完善售后服务;监督销售网点严格在限价内销售产品,及时录入销售信息。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名义翻新、销售废旧家电和各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擅自更换家电下乡产品型号和家电下乡标志,以非家电下乡产品冒充家电下乡产品的行为;严肃查处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推卸维修责任的行为。 3.督促销售网点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节日促销、编印宣传册、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家电下乡政策,普及家电下乡知识。加强在城乡大型家电卖场等重点场所及乡镇赶集日等重大节日的集中宣传,引导农民到备案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告知农民申领补贴的条件和程序。 4.调动社会舆论参与监督,充分发挥12315等热线的作用,为群众提供快速、便捷的举报、投诉、申诉和咨询渠道,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供线索。 三、下段工作打算 借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大势,我们继续加强家电下乡市场监管。一是加强宣传,让家电下乡政策进村入户,深入人心。避免农民朋友出现家电下乡产品是假货、以旧翻新、次品等错误认知。二是加强联系,各成员单位大力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全面监管家电下乡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三是深入网点,调查研究,针对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措施。家电下乡是一项新的、长期的惠民工程,在实施过程中不断会有新问题出现,这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入网点,调查研究,完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