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围绕整治矿山秩序维护矿山稳定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矿山秩序整治,妥善解决矿山企业改制中出现的问题,维护矿山秩序稳定,今年3月以来,郴州市市、县(市、区)依治办、司法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职能作用,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司法干警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深入矿区大力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4月18日至19日,苏仙区西枫渡煤矿因企业改制引起部分职工准备上访,为防止事态扩大,4月17日晚11时,市司法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立即召集部分律师、法律工作者和司法干警召开紧急会议,全面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成立处置突发事件法制宣传领导小组,于 4月18日凌晨1时赶到事发现场,市依治办、市司法局和苏仙、北湖两区依治办出动2台宣传车,利用广播向广大职工重点宣传了《信访条例》、《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平息事态起到了积极作用。汝城县依治办、司法局联合汝城县铁矿区矿业秩序整治规范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一次声势浩大的铁矿区矿业秩序整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向铁矿区居民印发了《矿产资源开采利用及矿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资料》,内容包括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勘查和开采的程序,违反《矿产资源法》和扰乱公共秩序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北湖区依法办、司法局配合矿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分三个宣传组深入到鲁塘镇、芙蓉镇矿区开展法制宣传,重点宣传了《土地管理法》和《安全生产法》,使广大矿业主深刻认识到非法采矿的危害性。宜章县司法局在“整顿矿区治安”的专项行动中,成立了由局长黄武章任组长的法制宣传组,抽调10名工作人员组成法制宣传队,以“法制示范矿”创建活动为载体,运用广播、橱窗、专栏、板报等宣传工具进行法制宣传,为矿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了浓厚的法制氛围。桂阳县荷叶镇发生特大煤矿倒塌事故后,县依治办、司法局组织60多个单位分别深入荷叶、太和、清和、正和、方元、燕圹、浩圹、黄沙坪等乡(镇)矿区进行了为期10天的法制宣传,向矿区村民宣传了县委、县政府制定的《整顿煤矿安全生产》通告和《安全生产法》。在矿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中,全市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万余份,出动法制宣传车1000余台次,提供法律咨询960余人次,张贴标语6000余条,防止群众集体上访10余次,为整治和规范矿业秩序,维护矿山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