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三调联动”工作
我县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2008年湖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办法》有关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推进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完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治安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构建有效工作平台,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职能优势,实现民事诉讼案件、治安纠纷和一般治安案件调解成功率的全面提高。经县委政法委决定在我县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驻人民法院(庭)和公安派出所调解工作室,以此促进全县“三调联动”工作的全面落实和工作创新,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努力维护全县社会稳定、构建“平安和谐湘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