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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二年绥宁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12年是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继续推进法治绥宁建设,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切实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为加快绥宁发展、服务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胜利召开。一、 深入推动法治绥宁建设 1、认清形势,提高思想认识。2月28日湖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成立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强任组长,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并与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2月29日省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周强书记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明确指出:法治湖南建设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人民群众的期待,要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环境、大背景,进一步深化对法治湖南建设的认识。各级党委要把法治湖南建设摆上重要日程,要从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高度,进一步深化认识,真正把法治湖南建设作为一项涉及科学发展全局的重大任务,作为一项打基础、利长远的重大工作,作为一项执政为民的实事列入党委的工作重点,列入经济发展规划,列入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党委书记要发挥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切实担负起领导法治建设的责任。要建立强有力的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机制,着力健全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分工负责,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推进机制。2、强化责任,切实完成年度工作任务。5月4日省委办公厅印发了《2012年法治湖南建设工作要点》,全面部署安排了今年的工作。市委也印发了《2012年法治邵阳建设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县里也出台了法治绥宁建设有关文件。各乡镇党委、政府,市属、县直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会议和文件的精神,按照责任分工,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法治绥宁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县法治创建办将在下半年开展督查考核。二、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深化法律六进活动3、加强宪法法治理念和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新出台、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继续加强与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和谐稳定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理念,引导公民树立依法办事的观念,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4、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于5月1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在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增强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等方面具有极大的指导意义,一定要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党委(组)学习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集中轮训、国家机关负责人集体学法等制度,稳步推行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工作制度。改革和完善干部学法用法年度考试制度,探索推广开卷和闭卷相结合,公共法、基础法和部门法、专业法相结合,统一部署和分类实施相结合,统一部署和分类实施相结合,平时学习和年度考试相结合的新方法,提高学法成效。在形式与内容上取得重大突破,逐步探索出一套崭新的工作模式,对重点执法部门进行单独命题考试。县里今年已确定进行闭卷进考试的10家行政执法单位应按要求积极同县依法治县办联系,确保于10月底前全部完成相关培训考试工作。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极积参加县里统一组织的年度普法考试。5、大力开展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三下乡服务活动,开展5月全省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9月全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全省社区法制宣传日等系列活动,深化法律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配合依法治企活动的开展,突出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继续做好农村两委干部、留守青少年儿童和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抓好社区青少年、失业及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作用,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认真落实市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将文明交通三个六作为普法宣传教育重点内容,并开展文明交通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三、推进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6、创新和健全社会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机制、特殊人群服务和管理机制、社会组织管理机制、虚拟社会综合管控机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和政法干警接访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大接访、大走访活动,拓宽和畅通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认真落实领导分包信访案件责任制,妥善化解利益矛盾,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要建立健全街面控网、社区防控网、单位内部防控网、视频监控网、区域警务协作网、虚拟社会防控网等六张网工作机制。要加强矛盾调处工作,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7、深化法治城市和法治县创建工作。进一步拓展创建工作的覆盖面,推进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8、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县乡村三级联创活动。认真抓好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表彰工作,树立典型,提高基层依法自治水平。9、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探索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工作的实效性,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动态考核,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公正廉洁执法。10开展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积极争取县经信局、县国资办和县工商、县税务等部门的支持,组织开展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引导企业加强自身法治化建设,规范内部管理,防范市场风险,推动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提高核心竞争力,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四、拓展新平台,创新工作方式方法11、增强新闻媒体做好法制宣传工作的社会责任。充分发挥大众媒体的宣传优势,在各级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上,积极开办法制栏目,刊登或者播出法制宣传教育的公益广告。在县电视台开设一个以上法制宣传类专题栏目。12、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各城市加强户外法制宣传公益设施建设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各地在公共场所建设一批户外法制宣传公益设施,制作固定的法制宣传标牌和公益广告,进一步推广法制宣传媒体入机关,进单位。切实加快农村和城镇社区法制宣传栏、法制学(夜)校、法律书屋(阅览室)、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步伐。加强流动普法阵地建设,利用横幅标语、宣传挂图、流动板报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利用《湖南法治网》和县司法局编的《司法行政动态》做好宣传工作,并积极向省、市办有关刊物如《湖南依法治省》杂志、《湖南依法治省简报》、《创建法治邵阳工作简报》投稿。13、繁荣法治文化。大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打造法治文艺精品。充分发挥城乡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的作用,促进社区、校园、企业、村镇等基层单位的法治文化建设。倡导专业(业余)团体、组织和个人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文化创作活动,促进法治文化的繁荣发展。14、开展信息化管理。建设以法治绥宁网站为主要窗口的综合管理平台,同时在《绥宁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开辟《法治绥宁》专栏,使这些平台发挥宣传教育、信息交流、工作考核、公众参与四大功能。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15、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和落实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和成员单位职责。各级党委要发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人大要发挥监督检查职能,督促一府两院及其部门落实六五普法决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各级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绩效文明考核、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等全面考核内容。要将普法依法法理工作经费(包括普法资料费用)列入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16、健全落实工作机制。《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已于2011年9月1日实施,要通过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条例宣传周、条例宣传贯彻座谈会、普法骨干培训班、条例贯彻实施专项督查等活动,重点落实好条例确定的工作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形式全社会共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的良好局面。17、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理督查团和普法讲师团建设,调整充实人员,充分发挥其在法治绥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继续加强普法志愿者、法制文艺工作者队伍的建设。绥宁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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