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采取八条措施加强行政审判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履行行政审判职责,日前,市法院出台八条措施加强行政审判工作。 一是加强提级管辖、指定管辖的适用。对区、县一级政府作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一律由市法院管辖;二是开展专项竞赛活动。在全市法院开展行政诉讼案件质效双优专项竞赛活动,并进行考核评比通报表彰。以期提高行政诉讼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三是强化绩效监管。市法院每个月对全市法院的行政审判绩效情况以区、县法院为单位进行排位通报,促进行政审判在化解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中的重要职能作用。四是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与协调。在全市法院开展“六个一”活动,即:主动向当地党委、人大专门汇报一次行政审判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执法监督员参加一次行政案件的庭审旁听;召开一次当地主要行政机关参加的工作座谈会;争取有一件以上案件的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搞有典型意义的庭审观摩一次;到行政机关讲一次行政审判法律课。五是完善行政案件多元调处机制。坚持用“和谐”的方式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胜败皆明”,使诉讼双方之间的争议得到切实解决。六是加强调解工作,指导审判实践。建立健全调研工作联系点制度,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努力改进工作方法,及时反映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七是着力优化行政审判环境。着重抓好队伍建设,优化内部环境;主动邀请政法委、人大内司委、政府法制部门对辖区司法环境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清除违反行政诉讼法的“土政策”,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优化外部环境。八是依法搞好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工作,加强执行力度,探索执行工作的新方法,新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