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解放思想 谋划法制宣传工作
普法教育作为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工程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深入开展好法制宣传工作。 新时期新形势下,要深入开展好法制宣传工作,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普法是全民普法,普法对象众多,内容广泛,普法教育要根据不同对象的个性特征,以满足人的需要为立足点,满足和服务于不同时期不同阶层的需要。从人的心理角度来说,当普法内容形式符合普法对象个人需要时,就会对其产生亲和力、认同感,从而引发积极的态度。所以,普法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培养公众对法律的兴趣,从而赢得广大民众的主动参与,使普法有机地融入广大民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中,成为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经过调查研究,结合我县实际,我县法制宣传工作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满足人们对法制宣传工作的需求,创新普法思路 我国已进入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阶段。依法治国是现代文明的标志,也是现代化国家的要求。党的十五大确立的依法治国方略要得到很好的实施,需要认真开展好普法教育工作,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全体公民具有较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较强的法律意识,基本形成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习惯。同时,要深入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也必须广泛深入地开展普法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为依法治国、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思路是行动的先导。发展要有新思路,是党的十六大对全党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也是开展普法工作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在新的历史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宏伟目标的过程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一方面,必须毫不动摇地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另一方面,必须着眼时代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自觉地从传统的思维定式中解放出来,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在与时俱进中创新思路。也就是说,要紧紧围绕新时期区委和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维护稳定等重点任务,围绕广大干部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来研究、探索普法工作的新思路。在内容上,“五五”普法规划对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任务作了明确的安排和部署。提出要继续深入学习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建设理论、党的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宪法、国家基本法和与公民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等,努力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这是各级普法部门必须认真落实并全力抓好的重要工作。同时,世界在发展,社会在进步,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深入发展,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如:《劳动合同法》、《行政许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等。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新的形势和任务为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注入了新的内涵,并提出了新的更高的需求。这就要求法制宣传教育必须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发展要求,在全面抓好“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任务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新法律法规和我国入世后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宣传,加大当前改革发展迫切要求普及的各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宣传。如土地管理、承包合同、信访条例、宅基地纠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满足人们对法制宣传教育场地的需求,全力推广“普法大院” 农民是普法的重点对象。要开展好农民的法制教育和培训,需要有场地,需要把农民群众组织起来,进行面授法律知识、观看法制文艺演出、观看严打图片展、开展反邪教教育等。我县目前有383个村;多数乡、镇、村(社区)有政务公开栏、图书室、阅览室等资源;各乡、镇、村有文艺宣传队;社会上有文艺演出好的文艺团体;等等。这些社会资源还没有很好地与法制宣传挂钩,还需要深入挖掘和充分利用。 针对我区农业人口占全区四分之三的实际,我县要以农村“文明大院”为依托,广泛开展“普法大院”创建工作,并在试点的基础上进行推广,统一标准、统一要求。区委办、区政府办联合向全区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农村开展“普法大院”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每个“普法大院”要达到“十有”,即:有法制学校标牌、有法制学校组织机构和教师、有法制教育培训教室、有法制教育培训计划和制度、有法制教育培训设备、有法制教育培训教材和资料、有法制图书柜或图书角、有法制宣传演出场地、有法制宣传橱窗和法制宣传壁画或标语、有法制宣传教育培训记录和档案。使其真正成为农村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有效阵地。 为积极帮助各村把“普法大院”建设落到实处,我们指导协调各村充分发挥“普法大院”的作用,切实使它成为农村党员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有效阵地。做到“五个一”:既充分利用“普法大院”,每村每年至少举办一次法制讲座;收看一次普法教育专题片;开展一次举案说法咨询活动;组织一场法制文艺演出;举办一次法制教育活动。针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方式,因人而异,因材施教,注重实效,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说服力和渗透力。要求各街道办事处也要比照“普法大院”,积极开展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和“法律进社区”活动,把法制宣传落到实处。 三、满足人们对法制教材的需求,编辑《普法读物》 随着改革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新的矛盾纠纷大量涌现。如土地问题、果树问题、占地征地问题等等,这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是不存在的。现在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激化事件、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基层政府和群众的法律需求日益增加。人们需要有法制教材,既要有常用的法律法规条文,又要有对法律条文和典型事例的解释,从而提高学法、用法、依法维权的兴趣、能力和水平。因此,我们采取了编辑《普法读物》的方法。 一是编辑“五五”普法读本。为深入做好“五五”普法工作,加深群众对法律条文的正确理解和运用,更好地指导群众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结合平谷区的实际,从广大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出发,充分利用有定论的案例分析,通过书刊、报刊、杂志等途径,广泛搜集、整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例,编写茶陵“五五”普法读本《举案说法100例》,下发全县;二是结合农村实际,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条文汇编成《农村常用法律法规选编》;三是编辑出版《法制文艺选编》;四是编辑印发了《行政复议50例》;五是编辑印发了《劳动合同法基础知识问答》;六是编辑《家庭侵权案件宣传丛书(第一辑)》,利用发生在我区的典型家庭侵权案例进行以案说法;七是编辑录制法制光盘下发到各村,利用“普法大院”对村民进行教育。 四、满足人们对法制教育形式的需求,充分挖掘、利用、整合社会资源 随着经济、社会和科技的发展进步,公民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和行为准则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人们对新事物的识别、鉴赏、接受能力和水平也都有了很大提高,传统的法制宣传教育手段和方法已经远远满足不了人们的需要。这就要求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中必须分析新形势,研究新问题,探索新方法。一方面,要进一步推广深化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如组织法制文艺演出,组织法制宣讲团讲座,创办《法制园地》、《警法在线》广播电视专题栏目,编写《举案说法》读本等等。对于这些有效的形式做到继续坚持、推广普及并不断更新内容,提升效果,使之真正成为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有效途径。另一方面,在继承发展这些有效形式的基础上,要充分挖掘、利用、整合社会资源,大胆创造新形式。 (一)进一步搞好法制文艺演出。本着“提高、普及,上档次、上水平”的思路,由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单位,精选典型案例,进行法制文艺节目的创作。 (二)进一步发挥法制宣讲团作用。利用区法制宣讲团能结合农村工作“热点”和“难点”问题,对干部群众进行面对面法制宣传教育的优势,深入到乡、镇、村、企业举办法制讲座,不断增强全区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推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 (三)进一步创新形式,建设好法制宣传阵地。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现代新闻传媒和网络载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先导作用,搞好现代方式与传统手段的整合,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以新的方式方法努力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辐射面和影响力。 1、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创办法制专题栏目。一是利用我县电视覆盖面广资源优势,由公、检、法、司记者站编辑和录制《警法在线》专题节目向全县播放,每周一期、六次。作为我县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重要窗口。二是在县广播电台开办《法制园地》专题节目,通过各无线接收设备向全县及周边地区进行广播,每周一期。 2、利用广场全彩电子显示屏开展法制宣传。广场是过往群众聚集和群众休闲的好去处,广场上最醒目、最吸引人的是全彩电子显示屏,面积60平米。经与有关部门协调,我们充分利用全彩电子显示屏的独特优势,采用滚动字幕、新闻、实况转播、法制专题、法制文艺等形式,向休闲、过往群众进行直观、形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5、利用阅报栏宣传法制。充分利用街道两侧公益广告报刊宣传栏涵盖面广,更换及时,由专人负责,每天下午定时更换,过往群众多的特点,向群众进行法律、法规、政策宣传。 6、利用各村的民主公开栏,开辟法制宣传栏。定期更换法制宣传图片和社区法制宣传报;利用大街两侧墙壁,粉刷永久性法制宣传标语。 7、利用148法律热线和法律援助中心,对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每一次解答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都是对当事人的一次面对面的法制教育。 8、依靠有关执法部门,开设街头普法宣传阵地。每逢与法有关的纪念日,如:“124法制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5土地日”、“711人口日”、“99重阳节”等,区普法办、工商分局、土地局、计生委、老龄委等单位,都到世纪广场、街心公园及全区流动人员量大的主要街道,举办相关的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活动。 9、利用好一切可以“为我所用”的有效形式宣传法制。每逢重大节日和农闲季节,利用秧歌队、民间花会、小剧团,通过绶带、横幅、标语、法制节目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 10、适时建设普法一条街。集学习、教育、宣传、咨询、娱乐等于一体,以多种手段、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总之,普法工作要进一步做深做好,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增强普法教育的实效是关键。在实际工作中,要适时把握好时间和空间,不断了解人们在新形势下思考什么、关注什么、需要什么,紧跟形势,围绕热点,做好宣传;要根据普法对象范围广、层次多、接受能力的差别,采取不同的方法和手段,突出地域特色、群体特点、个性风格,做到量体裁衣,分类施教;要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拓宽渠道和载体,增强渗透性、趣味性、娱乐性、艺术性,使普法更具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