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委员会宣传部
天治区办发[2007]2号 长沙市天心区委员会宣传部 长沙市天心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长 沙 市 天 心 区 司 法 局 关于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 通 知 各街(镇)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属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促进“三个文明”在农村的协调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根据省市的安排部署,经区委宣传部、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研究,决定在今年5月组织开展第六届全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法律知识进农村,依法办事促和谐。 二、宣传内容 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组织实施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宣传普及宪法、物权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同时要结合各街镇实际,深入开展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内容的专题性法制宣传教育。 三、活动安排 1、5月上旬举行全区第六届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暨法律进乡村启动仪式。 2、5月中旬举办街镇干部和农村村支 “两委”干部法律培训及考试。 3、组织区普法讲师团成员、律师、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等,深入到每个街镇、村举办一次法制讲座。 4、组织《农村普法系列读物》DVD光盘在各村播放。 5、开展“民主法治村 ”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6、举办农民工法制培训班。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各街镇、各部门要围绕活动主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创新形式,使法制宣传活动开展得丰富多彩,卓有成效。 1、要加强对乡镇干部和村支“两委”干部的法制教育培训。要通过党校、村法制夜校、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网等阵地,采取法制讲座、以会代训和集中培训等方式,建立和完善街镇党委(组)中心组学法、街镇干部学法日和农村党员干部法律知识轮训制度,重点加强对街镇干部和村支“两委”干部的法制教育培训。要通过学习培训,提高街镇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高村支“两委”依法管理村级事务的能力。结合宣传教育月活动内容,以普法讲座的形式开展对街镇干部和村支“两委”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 2、要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要贯彻落实省司法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扶贫办、省依法治省办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工法制教育培训的通知》要求,针对当前农民工面临的生产安全、工伤致残、超时劳动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事件,深入到有关部门建立的农民工培训基地以及农民工的集中居住地、工作及活动场所,通过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发放法律知识读物等宣传措施,使他们熟悉依法维权的渠道,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适应城市和企业的各项依法管理,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保障和支持。 3、积极做好《农民普法简明读本》的免费发送工作。要积极贯彻执行今年2月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做好〈农民普法简明读本〉发送及组织学习的通知》,把免费发送《农民普法简明读本》作为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重要任务和措施,落实经费,迅速启动《读本》发送工作;要确保《读本》发送到每家农户手中,同时要采取宣讲、培训、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强对《读本》知识的宣传普及。 4、各部门要在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的组织协调下,相互密切配合,积极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各项工作。宣传部门要组织电视台、广播、报社等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报道活动,为宣传教育月活动营造舆论氛围,扩大宣传教育效果。公安、民政、农林水利、司法行政、信访等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能,积极参加印发资料、送法下乡、宣讲培训等具体活动,做到活动前有计划、活动中有具体的行动和实效、活动后有总结,要及时反馈信息,报送开展活动的相关资料。 长沙市天心区委员会宣传部 长沙市天心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长 沙 市 天 心 区 司 法 局 二00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普法依法治理 目标考核 通知 长沙市天心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4月27日印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