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心全意化矛盾 一心一意创和谐
唐家坊镇地处绥宁县西北边陲,辖17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168个村民小组,总人口为2万余人。近年来,在县局及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唐家坊司法所以化解矛盾,调处纠纷为主线,各项工作都取得优异的成绩。一、矛盾调处始终是工作重心唐家坊司法所自成立来,始终把矛盾化解和纠纷调处作为工作的重心,近年来成功调处疑难矛盾纠纷多起,如:调处2008年梅溪沙场案,成功化解200多老百姓集体上访事件;2009年曾家湾110千伏变电站阻工案,彻夜通霄开会多次,最终成功达成协议;2010年成功调处金龙村曾令池、宋易坤两户多年未解的山林纠纷,使两户重新握手言和;2011年协助万江公路指挥部成功调处征地纠纷30多起;2012年成功调处唐家坊学校四年级学生阳嘉鑫同学溺水身亡案,有效的阻止了事态扩大升级。同时为响应市里的大走访活动,积极下乡与老百姓促膝谈心,活动期间共走访群众200多人次,为群众提供咨询及解决困难50多人次。2009年及2010年两年度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综治先进单位。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司法所始终把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作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基础来抓,广泛开展了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活动,2011年4月,积极配合县司法局宣传股利用我镇赶集的日子在集市中心举行了大型的法制宣传表演及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免费发放法律书籍手册达2000余册,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今年上半年共出法制宣传栏2期,上法制教育课3场,直接受教育的人数16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万多份。二是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为抓手,并在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按照民主法制示范村的创建标准,组织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三、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社区矫正工作,按照《绥宁县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全面推进我镇社区矫正工作,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是建立规范社区矫正衔接、管理、考核、变更、解除矫正等方面的工作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二是明确分工,靠实责任,细化管理措施,加强了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确保管的住、矫正好,防止重新违法犯罪。工作开展以来,全镇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7人,全部按照《湖南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依法实行管理。安置帮教工作,当前,我所有刑满释放人员4人,其中今年释放1人,根据帮教对象的具体情况,对两劳安置人员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大力开展安置和帮教工作。积极为其联系就业单位3人次,并通过镇民政和劳保部门为他们联系免费就业培训机会4人次。总之,唐家坊司法所立足于本镇实际,以促进社会和谐为宗旨,积极为民办实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和群众的要求和领导的期望有差距,争取今后各方面更上一个台阶。绥宁县司法局唐家坊司法所201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