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折在手五万元存款不翼而飞法院判决银行赔偿其经济损失
本报讯(记者 罗志勇)桂阳县朱红英遭遇了这样一桩费解的事情:自己7年前存入银行的5万元存款莫明其妙没有了,可是存折和银行卡却还在她手上。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她将中国银行桂阳县支行告上法院。近日,法院审结了此案,朱红英的诉讼请求“要求银行返还存款及利息”获得了支持,并获得了相应赔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热线记者近日对此进行了采访。 今年3月,一直在深圳打工的朱红英回到老家,并来到中国银行桂阳县支行取钱的时候,发现存折(定期存款)账上的5万元钱莫明其妙没有了。随后,她马上通过查询银行账户记录,发现自己的银行账户被人挂失,5万元存款不翼而飞了。 原来,朱红英于2001年9月1日将5万元存入中国银行桂阳县支行,并办理了5年定期存款。当年9月底,朱红英怀揣着存款单随亲友南下广东打工了。本来至2006年9月,那笔定期存款账户已经到期,但由于陈女士在广东省深圳打工,一直没有时间回家取钱。据朱红英介绍,她也没办理相关的续存手续,可是存折一直在她手上保存着。今年清明节前,她随老乡一起回到了老家。想到家中要用钱,4月17日,朱女士便拿着存款单来到银行取钱,却被告知存款早已被人取走了。经查询,她的5万元定期存款是2001年9月存入银行的,在存入银行8个月后,这笔存款就被挂失了,后又被一次性取走。 存款单在手上,钱却莫明其妙被取走了,朱女士心理感到很不解。事情发生后,朱红英向银行表明自己没有取过钱,要求提走存款,并找到中国银行桂阳县支行进行交涉,未果。一周之后,她再次到银行问讯,工作人员告诉她,已经向公安局报了案,得等调查结果出来后再说,不过办案人员说这类案件,想要查也不是这么简单的事情,需要一段时间,要她耐心等消息。 银行方面认为,有可能是朱女士委托他人到银行挂失的。在采访中,中国银行桂阳县支行办公室侯主任介绍,有关细节暂时还不能透露给记者,不过可以肯定的是,银行办理存(取)款、挂失等手续是有严格的规定,如果没有客户本人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银行网点工作人员是不能随便办理挂失手续的。另外,银行密码是客户个人持有的,如果不知道银行密码是很难将钱取出。这些疑问,还要等待警方的调查结果方能明了。 就在等待警方调查结果的时候,陈红英想到了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随后,陈红英找到了湖南民浩律师事务所的王当正律师,向王律师诉说了事情经过。得到律师的法律援助后,陈女士向桂阳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中国银行桂阳县支行赔偿她所造成的相关损失。6月上旬,桂阳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公开审理了此案,并依法作出了判决,判由中国银行桂阳县支行将5万元存款及利息返还陈红英,并支付陈红英因往返时所花去的车旅费、误工费等费用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