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工商局成功调解一起网上购物纠纷
泸溪县工商局成功调解一起网上购物纠纷 3月12日,当泸溪县消费者张女士接过邮政局工作人员退还的1196元货款时,感激地对泸溪县工商局执法人员、泸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及泸溪县邮政局工作人员说:“你们的服务态度真好,多亏了你们工商和邮局的配合,才追回了我这1000多块钱货款。” 3月7日,张女士来到泸溪县工商局及泸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她曾到某网站购物,今年初,多次接到北京某销售电话,称有某热销品牌燃脂SPA内衣出售,购买2套以上有优惠,经过该销售电话多次游说,张女士同意以1196元的价格购买2套。可当张女士收到邮件支付货款后,当场查验发现内衣外包装标识均存在严重缺陷,外包装塑料薄膜和标识均已被人为损坏,怀疑该内衣存在质量问题。 经过泸溪县工商局及泸溪县消委工作人员的调查了解,消费者反应的情况属实,张女士的付款形式为邮局代收货款,于是工作人员立即向邮局提出了暂缓邮寄汇款的建议,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泸溪县邮政局采纳了建议。3月11日,泸溪县工商局和泸溪县消委进一步向北京该销售电话联系其工作人员,该公司的工作人员承认,该内衣外包装塑料薄膜和标识均系发货时时为“进一步检查质量”而撕毁的,如果消费者对商品不满意,该公司同意消费者提出的退货请求。3月12日,泸溪县邮政局进一步核实情况后,终将代收的1196元货款退回到张女士的手中。 据泸溪县工商局来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