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湘治省办发[2006]4号和长治市办发[2006]7号文件精神,今年5月为全省第五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现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通过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使农民群众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权的意识,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使农村基层干部提高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积极适应依法发展农村经济和管理农村社会,全面建设民主法治的新农村的要求,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今年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主题是:建设新农村,送法进万家。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制观念。要围绕党和国家有关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农村实际及社会发展的需要,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疑点问题和突出矛盾等,深入开展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土地管理法、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信访条例、湖南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农村基层干部依照法律和规章制度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能力,提高农村群众依法自治和农村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营造浓厚的宣传声势。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活动“声势要更大、氛围要更浓、参与性要更强、效果要更好”的总体要求,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时间,集中人员,有组织、有领导、有安排、有部署地开展好“八个一”活动,即: 1、开展一次大型法律宣传活动。结合“一学三讲”主题法制教育活动,于5月上旬组织司法、行政执法人员、公证员、律师以及志愿者举办大型法律宣传活动,开展法律咨询、有奖问答、发放宣传资料、免费提供法律服务等。 2、开展一次“结对子”法律服务活动。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要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人员与乡村结对,定期或不定期地提供法律服务,力所能及地帮助农民群众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3、开通一条“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力度,统一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4、举办一次普法图书“进村入户”活动。区依法治区办统一印制宣传资料,由各乡镇街道组织“进村(社区)入户”,送到村(居)民群众手中。 5、组织集中排查调处一批矛盾纠纷。要重点排查农村土地承包、征地补偿、水利、山林权属纠纷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城镇建设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企业转制等问题引发的纠纷。发现一起,调处一起,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基层社会的持续稳定。 6、举办一次法制讲座。组织区普法讲师团深入各企业、工地为农民工开展专题法制讲座。 7、组织巡回播放一场法制宣传片。发放农村普法宣传片到各涉农街道和乡镇巡回播放,有效地扩大宣传影响面。 8、组织一期法制宣传专刊。活动期间,各村(社区)要在主干道、人群密集地区悬挂横幅2条,制作1块专题法制宣传图板。 四、活动要求 1、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及时研究部署,及时组织安排,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活动,务求实实在在的效果。 2、要大造声势,形成宣传学习教育氛围。要搞好面上宣传教育和重点宣传教育,使活动有声有色,迅速掀起高潮。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活动要求,采取多种多样、村民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方式把活动步步引向深入。 3、要与“一学三讲”主题法制教育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整合资源,充分运用法律学校等,多渠道、多层次、多方法、多形式开展对农民工的法制培训,确保取得实效。 雨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六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