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年度综治考核综合评估中彰显特色
近日,市综治考核小组到炎陵县考核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综治考核综合评估中,对炎陵县司法行政工作给予了高分。一是“三调联动”化解矛盾,实现了“四无”。全县以人民调解为主的“三调联动”工作组织健全,衔接紧密,配合得当,全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50次,排查纠纷567起,调处纠纷567起,调处成功565起。防止群体性上防8起,制止群众性械斗4件,防止民转刑案件8件,实现了无民间纠纷激化引起非正常死亡、无民转刑案件、无群众性械斗、无集体性越级上防的“四无”目标。二是安置帮教得力,重新犯罪率历年最低。全县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年度内接茬刑释解教人员36人,全县233个刑释解教人员全部纳入了计算机管理,接茬帮教措施及工作经费全部到位,并在沔渡神农瓷厂建立了经省、市安帮办确认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安置刑释解教人员25人。年度内全县仅出现1人重新犯罪,重新犯罪率为0.43%,低于国家标准(3%)2.57个百分点。三是法律援助办案,创历史最高。通过建立县、乡(镇)、村三级法律援助网络,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年度内全县完成法律援助案件75起,超额完成市局下达(60起)的法律援助办案任务,办案数量比去年(38起)增长97.3%。四是普治宣传,覆盖面广。相继开展了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百人百法”进乡村促和谐活动、“法律九进”活动,为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法律素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禁毒、禁赌,开展严打整治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五是公证、律师服务优质高效。年度内公证出证68件,无一错证。湘山律师事务所、洣泉、凌诚法律服务所积极投身“项目建设年”服务活动,共签订法律顾问单位55家,代理诉讼案件86起,办理非诉讼案件178起,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60余万元,实现了执业零投诉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