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司法局积极推进乡村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和全省“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专项维稳活动,进一步促进法律援助工作向乡村、社区基层群众深入发展。今年6月,我局在全县16个乡镇(管委会)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由县法律援助中心统一管理并接受市、县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监督。为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群众的知晓度,目前,在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各工作站加强与村委会调解组织协调配合,正在逐步推进行政村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点”工作,由村调委会主任兼任法律援助工作联络员,使法律援助工作的触角直接延伸到农村的最基层,大大方便了乡村需要法律帮助的群众。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直接面向群众,义务开展法律咨询,协调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与相关单位和人员的配合,注重综合运用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手段息讼止纷,力争以最小的投入达到最佳的维权效果,并对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报请县法律援助中心审批和统一指派律师、法律工作者办理,为弱势群体提供必要的、无偿的法律援助。目前,我县已有近半数的行政村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点,接待群众的咨询和求助800多人次,运用调解、和解等非诉讼手段化解矛盾纠纷57起,上报县法援助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起。通过积极推进乡村法律援助服务站点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靖州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