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县司法局强化警用车辆管理保平安
为保持奥运期间和谐稳定,保证单位内部不出大事,江华县司法局从加强警用摩托车管理入手,强化措施,确保平安。 一是规定各部门领用警用摩托车一律办理领用手续,并由具有摩托车驾驶证的工作人员专门管理、驾驶,杜绝权责不清、管理混乱的现象; 二是管理警用摩托车的部门负责人、车辆保管人与局里签订《江华瑶族自治县司法局警用摩托车管理、使用责任书》,明确责任,保证各部门在管理、使用警用摩托车时,不出现因保管不善、违章驾驶或转借他人驾驶引发交通事故或其它不良后果; 三是加强安全教育培训,邀请交管部门领导给各部门负责人、车辆保管人上安全教育课,讲解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参训人员的安全意识; 四是建立监督机构,严格监管。局里成立警用摩托车规范管理督查组,凡是督查组发现警用摩托车有转借他人特别是司法行政系统以外的人员驾驶、乱用警报器、警灯、闯红灯、或将警车乱停乱放等行为的,一经查实,都进行严肃处理。 通过上述措施,使全系统警用摩托车的管理和使用做到规范有序,提高了各部门、基层所对警用摩托车的管理意识,确保了警用摩托车正常使用不出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