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贯彻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工作
2008年10月1日,《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以来,我县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为主线,认真开展贯彻实施《规定》工作,着力加强行政程序建设,切实规范行政行为,努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现将过来贯彻实施《规定》工作总结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加强领导,确保《规定》贯彻实施工作顺利进行。《规定》公布实施以后,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郑桂章任组长,常务副县长祝期祥任副组长的永顺县行政程序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法制办。2008年10月22日,县政府召开了第十三次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对贯彻实施《规定》,推进依法行政,作了总体安排布置。目前全县30个乡镇和48个县直单位均召开了专题会议和下发文件积极组织部署,并成立了行政程序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行政程序建设工作。(二)突出重点,认真开展《规定》宣传培训工作。今年4月份,全县《规定》培训班正式开办,县政府着重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狠抓了培训专项经费的落实。由县财政拨出培训专项经费19万元,切实保障了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狠抓了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的集中学习。4月8日,全且30个乡镇政府的一把手,和县政府各部门的正副职240多人在县党校集中学习,邀请了州政府法制办主任沈世锋同志,来县辅导讲课。三是狠抓了政府系列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在县党校对全县政府系列的2000多名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分8期进行了集中培训,并进行了统一考试。四是将《规定》学习培训工作,作为干部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及对行政执法人员颁证、换证的重要依据,以进一步加深行政机关和执法主体学习《规定》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三)多措并举,认真落实《规定》各项要求1、严格行政决策程序,扎实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要求作出重大行政决策,都要严格执行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或者论证、集体讨论决定等五步走的程序。对涉及公众重大利益、公众对决策方案有重大分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以及其他应当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要举行听证会。县政府拟将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事项和量化标准,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操作规则作出规定。二是建立健全了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机制。近年来,我县建立了政府法制办主任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坚持县政府聘请法律顾问制度;今年,又建立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制度,有效的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下一步,还要按照《规定》要求,在现有基础上,成立专家库,建立和完善行政决策的智力支持系统,尽可能减少决策失误。三是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监督机制。着力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价制度,通过采取民意测验、抽样检查、跟踪检查、评估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着力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以及依法应当作出决策而不作出决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对相关领导人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理和处分。 2、认真清理规范性文件,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任务。2008年9月,县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规范性文件清理领导小组,下发了《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永政办函〔2008〕95号),对全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目前,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已经完成,全县共清理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所发的规范性文件253份,其中决定废止的48件,宣布失效的88件,继续有效的86件,重新公布的31件;并在《永顺情况》和永顺县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布。3、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规范行政执法办案流程。县直行政执法主体普遍建立了承办人、审核人、批准人三分离的办案机制,一些部门根据本单位实际,还进一步细化了执法的流程。二是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各级各部门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的程序制度。三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均已制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县地税局对执法过错责任人动真格,真追究,去年共办理过错责任追究案件3起。四是努力提高执法效率。加强行政程序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效率,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必须在法定期限办结,没有规定期限的,实行限时办结制,防止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四)强化监督检查,力促《规定》执行到位 一是认真开展行政许可检查。2008年9月15日至10月底,由县法制办和监察局牵头,组织县直相关部门,对全县12个重点单位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澄清行政许可项目281项。检查采取听、看、查、访等方式进行。针对检查反映出来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检查组下发了通报和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各存在问题的单位明确责任到人,限期整改到位。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按照州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统一要求,我县精心组织,认真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通过案卷评查,推广典型,鞭策后进,切实推动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依法行政工作。三是开展行政执法质量考评。2008年底,县政府组成了由法制办牵头,行政执法监督员和相关成员单位参加的评议考核组,对全县行政执法单位行了评议考核,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涌现出永顺县工商局等6个行政执法先进单位。(五)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全力打造阳光政府。一是公开的内容充实。我县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开展政务公开以及已公开内容存档备查、备案等工作。各乡镇还从辖区的实际情况出发,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制定各自贯彻意见,做到不仅公开集体经济发展、财务开支等情况,而且公开扶贫救济、宅基地审批、土地征用、工程招投标等情况,为村务公开带好头、做样板。二是公开的时间适当。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四是公开的结果合法。我们要求凡是公开的内容必须经县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方可公布。县政府法制办按照县政府要求对全县45个行政单位的《政务公开及服务指南》涉法内容,依法进行了审核,并签署了意见,确保了政务公开内容的合法性。二、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的讲,我县贯彻实施《规定》是广泛而深入的。但是,也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一是认识上还存在差距。少数领导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认识不到位,主动性、自觉性不够强;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还比较普遍。因此,贯彻《规定》、加强行政程序建设,推进市县依法行政工作任重道远,还需要继续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二是措施上还不够完善。县依法行政,和行政程序建设属于系统工程,需要一系列配套制度和措施,才能将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规定》落实到位。目前,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细化量化以及重大行政决策的听证制度,我市尚未建立公布。三是保障上还不够充分。县依法行政工作和行政程序建设,涉及到一系列重大的制度变革,如规范性文件制定制度、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行政公开、公众参与等制度,需要专门的机构人员和经费。但现实中县里法制机构力量,很难承担依法行政和行政程序建设的规划协调及监督检查职责。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将加强行政程序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全局性、长期性工作来抓。行政程序制度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制度保障。应当继续加大《规定》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以增强全市各级各部门的行政程序意识,切实提高依法按程序履行行政职能的自觉性。 (二)加大推广典型示范的力度。加大典型引路工作,通过推介对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行政公开制度的制定实施等方面的成功典型,指导各地建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使行政程序建设不留空档,依法行政落到实处。 (三)建立健全考核制度。抓紧研究制订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对下一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依法行政考核,将依法行政作为衡量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