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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湾乡位于衡东县南部,距衡东县城57公里,东邻郴州市的安仁县渡口乡,西连衡南县的宝盖镇,南让郴州市安仁县禾市镇,北接杨林镇、草市镇、高塘乡。全乡辖9个村,109个村民小组,现有人口1.5万人,是衡东县的一个边远山区小乡。由于地理位置处于交界地的特殊性,人口流动频繁,社会秩序复杂混乱,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繁重。加之,在新形势下,由于各种利益格局的调整,基层各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纠纷进一步显现。为了进一步整合基层的力量,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通过组织相关人员深入街道、村组进行调研。由此,形成了这个调研报告。
一、我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现状。
近几年来,我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得到了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把矛盾纠纷排查纳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建立了乡、村、村民小组三级调解组织。建立逐级负责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逐级调处,及时报告调处结果。并投入相应资金,改善司法所的办公条件,为及时有效调解矛盾纠纷提供了资金保障。加强队伍建设,定期进行培训,为南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顺利有效开展提供了保障。尤其是考虑到南湾乡处于交界地,南湾乡与安仁县的渡口乡、禾市镇建立了睦邻友好关系。对于涉及两地的矛盾纠纷共同参与,一起调解,相互支持。从而进一步维护了南湾治安稳定,促进了南湾的经济发展。
虽然我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差强人意,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强力推进,各社会阶层、利益主体和社会成员之间利益关系不断调整。巨大的变革,必然伴随各种矛盾纠纷的产生,并呈现出增多、加剧、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当前,南湾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经费保障不足,工作开展存在困难。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未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各调委会的调解工作专项经费得不到有效保障。致使大多数村调委会办公条件简陋,乡调委会没有交通通讯工具,使排查调处工作无法做到快速有效。
(二)专业化队伍不强,人力不够,工作开展后盾不足。由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队伍人员缺乏,一般由乡驻村干部
负责本村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村干部协助。这些人员通常缺乏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在处理矛盾纠纷的过程中难免参杂一些人情因素,致使一些纠纷调解不能让当事人口服心服,缺乏一定的权威性,大大减弱了群众对调解工作的支持力度。
(三)各部门未形成联动,工作开展失去配合力度。一些职能部门通常认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司法、综治部门的职责,而对于自己管辖范围内的矛盾纠纷袖手旁观。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归国土部门调处;山林纠纷归林业部门调处;赡养、抚养纠纷归民政部门调处;劳资纠纷归劳动部门调处。但在实际工作中,这些职能部门基本没有参与对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对于这些政策性、法律性较强的纠纷就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调处,从而影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工作进程。
(四)矛盾纠纷排查信息网络不健全,工作开展缺乏系统性。一些交通发达,信息来源广的乡镇相应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点,选派了信息员,形成了纵横交错的纠纷信息反馈网络。南湾乡是一个偏远小乡,一些矛盾纠纷发生不能第一时间得到反馈,从而使一些重大的矛盾纠纷因信息反馈不及时导致矛盾激化,酿成严重后果。如:98年,新南村两相邻居民因为建房引发纠纷,造成一人重伤,一人残废。最后造成原本关系要好的邻居划楚河为界,老死不相往来。
二、完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的对策和建议。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应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抓小、抓早、抓苗头、抓信息,重排查、力调处。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等各种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中预防、化解、法制宣传功能,进一步维护南湾治安稳定,为南湾人们创造一个安定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具体而言,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统一思想,加强重视力度。党政领导人在正确处理稳定和发展的关系,矛盾纠纷排查与社会稳定的关系的同时,要认识到加强新时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经费保障,各级财政应拨出相应的专项资金,密切配合人民调解工作的正常、顺利开展。加强队伍建设,定时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专业性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深入基层、细排查、勤预防,提早消除各类隐患和突出问题。
(二)落实责任,建立长效机制。大量矛盾纠纷的积累,是由于长期以来基层调解机制不健全、职责不明确、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所致。我们要突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者有机结合的基层调解体系建设,形成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互相配合、调处到位、共建和谐的长效调解机制。如:南湾乡与各村和驻村蹲点干部签订了社会综治维稳责任状,建立了目标管理考核机制,把社会维稳工作考核纳入到一票否决的范畴。
(三)整合力量,构建工作新机制。基层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庭、信访办等都具有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应结合实际,把这些力量整合起来,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构建新的机制。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主管领导牵头,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部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安排布置任务。二是建立矛盾纠纷预测预防制度。各部门根据工作中掌握的情况,深入分析和科学把握当前矛盾纠纷的特点、规律,对可能引发不安定因素的苗头及时通报信息,提前进行调处化解。三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制。在每年年初的工作目标中,明确各部门在矛盾纠纷排查中的责任,并签订目标责任书。
(四)法制宣传,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调解的过程就是法制宣传的过程。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及人民调解员分布广,贴近群众的优势,坚持在调解工作中开展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广泛开展法律进村、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道德修养,增强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观念,自觉做到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制教育使广大基层干部掌握法律知识,增强其学习、贯彻、执行政策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从而减少由于素质低、工作失误引起的纠纷。
(五)扑捉信息,完善信息网络系统。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巩固和完善乡、村、组三级调解网络建设。建立矛盾纠纷排查网点,选派信息员,及时了解本地的矛盾纠纷发展动向。根据所得信息,及时调整相关政策措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避免一些重大事故的发生。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被称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它把大量的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消化在萌芽阶段,是维护社会稳定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同时,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也是一个系统工程,不是某个部门能独立完成的。相信在上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南湾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一定开展的有声有色,人们群众生产生活一定进行的如火如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