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第四届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总结
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安排,结合我市实际,今年5月份我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现将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活动组织得力 4月26日,全省召开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省里会议结束后,我市在分会场继续召开会议。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陈善美作了重要讲话。陈书记指出,省里会议开得非常及时,也非常重要,关键是要贯彻好,落实好,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保持共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结合基层依法治理开展工作。根据省、市会议精神,我们及时拟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市、区)、乡(镇)、村各级都建立了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挂帅,并安排一名党政副职具体抓。二是层层培训工作队员。我们采取集中学习、分级培训、以会代训等方法对下乡工作队员进行层层培训。首先是抓好市直单位工作队员的培训,然后由市直单位的工作队员督促县(市、区)抓好县级工作队员的培训,县级工作队员抓好乡(镇)、村干部、党员的培训。到目前为止,全市共举办下乡队员培训85期,培训人数1万余人。三是抽派队员及时到位。4月27日,市治市办组织召开了牵头单位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活动的内容、任务与要求,以及工作职责,并确定了13个联县工作组。5月8日,13个牵头单位分别派出一名党政副职和一名科级干部分赴各县(市、区),按照活动方案迅速开展工作。各县(市、区)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层层抓落实,确保了整个活动落到实处。 二、方法多样,活动氛围浓厚 为确保活动方案顺利实施,我市各级各部门广泛宣传,大造声势,营造了浓厚的活动氛围。市县两级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各具特色地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怀化电视台、怀化广播电台、怀化日报社均开辟了“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专栏。各县(市、区)、乡镇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横幅、标语、挂图等宣传媒体进行宣传。与此同时,我们还采取法制文艺演出、巡回演讲、上街宣传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法宣传法律,如芷江县开展“局长说法”活动,县直司法、行政执法单位的一把手在县电视台开展“局长说法”,重点宣传讲解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20余部,反响较好。溆浦县结合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从县直机关抽调1000余名工作队员深入到田间地头,广泛开展了“送法下乡,服务三农”活动。 沅陵县治县办组织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国土等十几个部门的法制骨干,由县委副书记罗建章,政法委书记张大新,政协副主席全桂娥带队,在凉水井镇开展“建设法治沅陵,构建和谐社会”活动。县剧团也带去一场歌舞小品表演,将法律知识融入生动的表演中,寓教于乐。麻阳县重点开展了“三个一”活动,即组建一支法制宣传队进村入户,给农户发放一本农村普法简明读本,对乡村干部举行一次法制骨干培训。新晃县利用赶集日在县城农贸市场举行了启动仪式,县属47个行政执法单位自行编印法制宣传资料,并抽调450名党员干部组成50个送法下乡小分队,分赴23个乡镇, 同时,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对“侵农、坑农、害农”等各种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该县还组织了生动活泼的普法山歌赛,将活动组织得有声有色。中方县由县委书记谌贻章牵头,筹资10万余元,编印了《中方县农村法制教育读本》6万册,发放到农民手中。并采取有效措施,按照“五个结合”的要求开展工作,即法制宣传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法制宣传教育与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相结合,法制宣传教育与向农民传授科学技术相结合,法制宣传教育与优化经济环境相结合,法制宣传教育与“平安中方”创建相结合。据不完全统计,我市第四届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全市共张贴宣传标语11250张,悬挂宣传横幅2235幅,出墙报近千期,发放信访条例挂图5000余份,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30万余册。 三、突出重点,活动效果明显 我市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分步实施,整体推进,逐步把我市第四届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引向深入。我们主要加大了如下几项工作力度。一是深入调查研究。各级领导都身体力行,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制定了阶段性的工作目标,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活动扎实推进。二是抓好示范试点。在整个活动中,我们把试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13个下县工作组和市直24个扶贫工作组分别抓了一个乡(镇)、村的试点,全市320个乡镇分别抓了1-2个村的试点。通过试点的辐射作用,推动了整个面上的工作。三是认真组织农民学法。各乡镇、村采取自学为主,集中学法、干部走村串户宣传等多种形式为辅的工作方法,组织群众学习宪法、刑法、信访条例、水法、土地承包法等10多部法律法规,部分乡镇、村还组织了法律知识考试。四是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市依法治市督查小组和13个牵头单位联县工作组分别对整个活动进行督查,并用依法治市简报进行通报,工作启动快成效好的用简报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工作被动的则通报批评并限期限整改,从而使工作不流于形式。 我市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由于领导重视,组织严密,上下联动,措施过硬,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一是广大村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一些群众通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后,对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有了新的认识,对过去的不法和过激行为进行了认真的反思,感到一味蛮干是行不通的,只有运用法律手段,才能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才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社会风气明显好转。通过法制宣传教育,相当一部分群众从封建迷信、宗族观念中解脱出来,并自觉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言行,打架斗殴、赌博、地下六合彩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止,农村的社会风气有了明显好转。三是密切了党群关系。整个活动中,驻村工作队员与乡镇村干部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共为群众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50余件,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630余件,为群众释疑解难2600余次,党在群众中的威信进一步提高,党对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得到及时贯彻实施。 我市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继续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将集中教育活动转为经常性的教育活动,为农村社会政治稳定、经济持续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怀化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