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二○○六年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主义法治环境,根据省、州统一部署,今年五月份我县依法治县办将组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主题为“建设新农村,送法进万家”的省第五个农村法制宣传月教育活动,为了使活动开展顺利,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为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经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成立“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隆立新任组长,县人大副主任田儒德、县政府副县长田茂君为副组长,县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农业局、县 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建整扶贫办、县农办、县信访局、县电视广播局的领导为成员。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依法治县办,县依法治县办副主任向弘林任办公室主任。 二、活动宣传的主要内容 宣传的重点法律法规是: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土地管理法、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信访条例、湖南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等。各部门要紧扣宣传主题,坚持以宪法为核心内容,围绕党和国家有关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农村实际及社会发展的需要,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和突出矛盾等,集中宣传农村民主政治、农业生产、民事经济、维护稳定、基本国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农村基层干部依照法律和规章制度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能力,提高农村群众依法自治和农村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具体要求 1、由县依法治县办下文,要求各乡镇抓好辖区各村法制骨干培训工作。从而使全县农村树立起“五月法制宣传月”的意识。要求各乡镇切实抓好这次法制宣传的工作任务,不能想做就做,不想做就不做。县司法局作为主管机关,必须沉下去,指导工作、总结经验,并做好推广和提升工作。 2、由县委宣传部、县依法治县办和县建整扶贫办联合下文,要求充分发挥各建整扶贫工作组的作用,将送法下乡,宣传法治,推行农村村务公开、依法治村作为建整扶贫主要内容之一,认真抓好抓落实。 3、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标语、宣传单等营造宣传声势。编印宣传书10000册,发放宣传单20000份。 4、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引导作用。县广播电视台要开辟相应的专栏,加强对宣传月活动的报道和舆论宣传。 5、由县依法治县办组织由县农业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建整扶贫办、县农办、县信访局、县电视广播局等单位组成的普法宣传小分队,深入到我县阿拉营、廖家桥、腊尔山、山江、吉信五大墟场进行法律咨询、发放法律宣传小册子和传单。 6、要加强农村法律服务,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要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及时的法律帮助和法律援助,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具体解决农民群众生活生产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凤凰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六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