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方案
新邵县司法局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方案 局属各部门: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司法行政机关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勤政廉政、转变职能、提高素质、优化环境、促进发展为主要内容,以突出思想教育、加强建章立制、严格考核奖惩为抓手,以落实效能建设领导责任制为重点,整合机关管理资源,优化机关干部管理要素,规范机关管理行为,改善机关运作方式,切实解决机关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扎实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目标和要求 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抓住关键问题,明确主攻方向,带动和促进机关效能建设。通过机关效能建设活动,使局机关各股(室)、处、中心和广大干部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的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的改进,在人民群众对机关工作的满意度上有新的提高,真正形成行为规范、运作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运行机制。 开展效能建设,要做到“三优三严”,严肃政治纪律、严格工作制度、严谨工作作风;优化工作程序、提供优质服务、创造优良环境。要坚持“五查五促五解决”,一查业务不熟,促素质提升,解决工作本领不强、依法行政、做群众工作能力较弱的问题;二查办事拖沓,促优质高效,解决服务质量差、吃拿卡要、推诿扯皮、不讲效率等问题;三查作风浮躁,促求真务实,解决作风不实、形象不佳、纪律不严、不务实效、只说不干等问题;四查因循守旧,促开拓创新,解决精神不振、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等问题;五查损害环境,促统筹发展,解决大局观念不强、部门权力利益化、工作缺位、错位、越位等问题。 三、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主要措施 1、加强思想教育。按照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要求,重点抓好三项教育。一是进行宗旨观、政绩观教育。引导广大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把正确的政绩观与正确的权力观统一起来,牢固树立人民利益至上的理念,不断增强求真务实的自觉性,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二是进行利益观、发展观教育。认真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正确认识把握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和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理念。三是进行民主法制观教育。坚持充分发扬民主,重视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牢固树立行政必须依法、用权必须监督的理念。 2、推进依法行政。按照《行政许可法》确定的“公开透明和高效便民”的原则,抓好行政许可项目、实施主体、收费依据、规范性文件等的清理工作,通过相应程序进行废止、修改和完善。按照县政府的要求,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审批管理体制、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和严密完善的审批监督制约机制。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公开办事依据、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 3、完善制度建设。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目标,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等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窗口部门一次性告知制,解决职责不清、效率不高、工作不实、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制度体制,以制度管人管事,提高机关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水平。 4、加强作风建设。对于上级交办的事项,速行速决,严禁中间阻梗和消极执行,确保政令畅通。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倡经常下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民情,体察民意,善于发现问题,改进工作。严格执行精简会议、文件的规定,建立各种便民利民服务措施,经常开展送法下乡、148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办证全程代理服务以及基层矛盾纠调中心等机制建设,不断增强公仆意识和大局观念。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队伍建设。 5、强化监督机制。设立局机关效能建设监督联系电话,局纪检组、办公室负责接受投诉和查处工作,并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进行民主评议和明察暗访,制定行政效能责任追究办法,切实履行效能建设的监督职能。进一步发挥法律服务行风评议监督员作用,做好当事人的来信来访处理和落实工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机关作风活动,广泛向社会各界和当事人征询机关工作作风的意见和建议,设立机关效能建设意见簿,不断完善评议机制和办法,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的满意度。 6、严格考核奖惩。进一步完善机关岗位目标责任制,加强平时工作的检查和督促,严格考勤考绩,实行全局干部每日记载工作日记制度,强化公务员的能力建设和绩效考核,加强公务员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公务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克服工作推诿、不思进取、纪律松驰、方法简单等问题,形成机关上下团结协作、求真务实、积极进取的良好氛围。 四、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9月份)。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全县机关效能建设动员大会会议精神,提高机关干部对效能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具体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司法行政机关效能建设事宜。 2、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由办公室负责) 3、召开全局干部大会,传达贯彻新党发〔2006〕27号、新党办字[2006]132号文件和县委书记处李万千在全县机关效能建设动员大会上的讲话,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干部对机关效能建设自觉性和紧迫感。(由办公室负责)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10月份)。局属各部门对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三查三看”要求,广泛征求基层群众、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查找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具体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组建县局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队伍,加强对司法行政系统效能建设工作督查力度。(由县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制定出台县司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和“一把手”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内容。(由局办公室负责) 3、向社会征求意见,印制机关效能建设意见征询表,下基层进行调研,并做好意见的整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4、梳理好征集到的各方面意见,查找机关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由各部门负责) 5、组织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和机关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在效能建设中的先进表率作用,促进机关效能建设深入开展。(由局支部、纪检组负责) 6、召开县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总结第二阶段的工作情况,部署第三阶段的工作。(由县局效能领导小组负责)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11月份)。局机关针对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效能建设各项措施,在查找问题、整改落实的基础上,按照司法行政机关工作职能,建立健全可操作的规章制度,实行长效管理、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具体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建立完善相应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根据县效能办和县局关于机关效能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进一步查找不足,明确目标,全面提升局机关效能建设的水平。(由县局效能领导小组负责) 2、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干部业务素质,在加强干部理论学习的同时,进一步深化干部业务知识讲评制度,把机关效能建设落到实处。(由办公室、宣教股负责) 第四阶段:考核考评(12月份)。按照县效能办考核考评的要求,做好内设机构及全局干部考核考评工作。(由各部门负责) 做好总结工作,召开局机关效能建设总结大会,并对机关效能建设中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由县局效能领导小组负责)。 五、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扎实有效地推进局机关效能建设,县局成立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孙美程任组长,副局长李欢喜、陆京三、李跃进任副组长,纪检组长彭育文为成员的领导班子,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部门落实抓的效能建设领导责任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领导、协调等日常工作。设立局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受理群众投诉并及时查处。各单位都要高度重视,端正态度,切实负责,按照县局的统一部署,积极投入到机关效能建设中去,确保今年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00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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