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县委、政府转发的《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和县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的决议》,进一步提高全县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制素质,提高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增强公民和青少年学生的法制观念,推进“法治芷江”建设进程,构建和谐社会。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县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现将“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出成效。 芷江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芷江侗族自治县司法局 芷江侗族自治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八年三月十二日 主题词: 法律六进 活动 通知 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 发: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及驻芷单位 芷江侗族自治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3月12日印发 (共印185份) 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进一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统一安排,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县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以下简称“法律六进”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常委会决议,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公民宪法和法律意识,权利和义务、责任相一致意识,引导广大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依法治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紧围绕我县“一个中心,四个加速推进和双中心建设”发展目标,推进法治芷江建设步伐,为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要求 “法律六进”活动的总要求:一是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二是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全民的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三是要进一步学习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要着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平稳持续较快发展。四是要进一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培养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五是要进一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产品、规避招标、假招标、偷税、骗税、出版物市场、文化娱乐市场等为重点的法制教育,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六是要进一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增强公民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七是要进一步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理,要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努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法治芷江建设。 三、时间安排 “法律六进”活动总体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8年3月至9月)。各乡镇、各单位、部门、行业要结合本乡镇、本单位、部门、行业的实际,研究制定方案,抓好试点、骨干培训等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10月至2009年12月)。各乡镇、各单位、部门、行业完善各项机制、措施,开展形式多样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1月至6月)。各乡镇、各单位、部门、行业要按照“法律六进”活动的内容、要求收集整理资料、装订存档、迎接检查考核验收。 四、主要任务 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主要任务是: 1、“法律进机关”的主要任务是:一是要把法律法规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学习计划、有安排、有班子、有检查;二是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园地、网络等阵地,建立机关法制学习资料,为公务员学习提供条件;三是建立和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规范化;四是健全行政执法各项工作机制,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本单位工作考核内容;五是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 2、“法律进乡村”的主要任是:一是各乡镇,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议事日程;二是完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实现“四个一”即有法制夜校,有法律图书室,有法律宣传栏,有一支义务法律宣传队伍;三是各乡镇、单位、部门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如设法律咨询台,发放法律资料,组织义务法制宣传队伍下乡文艺活动,法制墙报、板报、专刊、固定法律宣传标语、法律服务进乡、村等活动,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四是建立学法制度,加强对村支“两委”干部的法律培训和培育组、庭院法律明白人。每年村至少组织村民代表学法不少二次,村干部、党员、组长学法不少四次;使广大农民真正学法、知法、守法;五是继续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健全和完善村民自治机制,提高群众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理财、民主决策能力和水平。 3、“法律进社区”的主要任务是:一是要建立社区居民学法制度,把学法纳入居委会日常事业重要工作内容;二是要做到“八个一”,即:建一个固定法制宣传栏(橱窗)、一间法律图书阅览室、一部法律服务电话、一间法律学习室、一套学习制度、一处法制广场、一支法律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一封外来暂住流动人口法律知识信,定期开展群众性法制专题活动;三是要建立由公安派出所、司法所、调委会等骨干组成的法律服务工作站,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活动;四是充分发挥市民学校,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老年学校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开展公益法制讲座,居民法制论坛活动;五是继续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促进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建设。 4、“法律进学校”主要任务是:一是要充分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将法制教育列入计划、课时,落实好法制教育教材、师资;二是积极开辟第二课堂,每学期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五五”普法期间,县教育局至少举办一期法制文艺汇演,各中、小学校至少每期开展一至二次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三是要开展法制教育师资培训,县依法治县办每年选派15名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参加全市的法制骨干业务培训,提高其法律宣传教育能力和水平;四是建立师生学法计划,组织教职员工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将学法考试纳入教职员工评定职称重要内容考核。把法制教育与品德教育结合起来,将法制教育纳入各中、小学校校长任职重要内容考核;纳入各中、小学校教职员工教学工作中考核,不断完善学校学法制度,使法制宣传教育经常化、规范化;五是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进一步建全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以“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载体,加强对学校师生依法维权的指导,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为青少年的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5、“法律进企业”主要任务是:一是建立学法制度,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二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广大职工法律法规、工会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制教育,建立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三是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活动,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四是坚持法制教育与诚信教育相结合,开展争创诚信守法企业活动,促进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五是加快企业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做到“四个一”:即一所职工法制学校,一块法制宣传栏,一支义务法制宣传队伍,一间职工法制学习阅览室。 6、“法律进单位”主要任务是:一是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责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二是要建立法制学习园地,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专题学法不少于4次;每年度组织干部、职工专题学法不少于4次,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三是要利用本单位培训场所和机构组织,经常开展对所属人员的法制教育,组织所属人员积极参加年度学法考试考核;四是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社会性公益法制宣传,尤其是娱乐场所、车站、机场、社区、旅游景点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要在所辖范围内建立固定的法制宣传栏(橱窗),开展定期法制咨询和服务;五是要充分发挥本单位职能作用,认真贯彻《湖南省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开展依法治理活动,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广大人民利益。 五、活动要求 1、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单位、部门、行业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法律六进”活动作为“五五”普法工作的重点,纳入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来抓,要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学法考试、专题学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汇报等制度,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各乡镇、单位、部门、行业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将“法律六进”活动层层落实到位,确保“法律六进”抓出实效。 2、明确责任,切实把“法律六进”活动落到实处。各乡镇、单位、部门、行业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一名领导负责,配齐法制宣传教育专干,落实好“法律六进”活动的各项工作,要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方法、新形式,严禁走过场。 3、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监督机制,要建立“法律六进”活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行政执法质量评估考核,定期监督检查,年度目标核查考核,新提拔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干部职工法律素质考试考核,学法考试通报以及普法合格证等制度,使“法律六进”活动经常化、规范化。 4、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各单位、部门、行业要结合本单位、部门、行业发展水平安排一定的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五五”普法和“法律六进”活动的正常开展。 5、加强“法律六进”活动的宣传力度。各乡镇、各单位、部门、行业要及时宣传“法律六进”活动的典型经验,县新闻媒体要主动承担开展公益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县广播电视台要开办法制栏目,要利用每天的芷江新闻前后宣传固定的法律法规标语或法律条文。县文化局、老龄老干局、县教育局及中、小学校、企业要组织义务法制宣传队伍,开展丰富多彩和生动活泼的法制文艺活动。 二ΟΟ八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