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律师服务重点工程建设
为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应对金融风险,促进富民强县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全县律师紧紧围绕全县重点项目建设,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化解重点项目建设不利因素和最大限度地增加、促进重点项目建设有利因素为总体要求,以预防、减少、控制阻碍重点项目建设的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越级上访事件以及规避经济损失风险为具体工作目标,调动全县律师力量,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我们的做法是:一、组织保障到位。为保障律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县司法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向恩惠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仕军为副组长的全县律师服务重点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县律师服务县重点工程建设工作,对各项服务工作进行政策把握和宏观指导;与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负责与县重点工程管理机关建立联系会制度,确定介入方式、工作程序、保障措施等事项;加强律师培训和执业监督、质量跟踪、服务反馈等内容,定期组织对参与服务县重点工程建设的律师进行专题培训,为律师、公证服务县重点工程建设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二、服务措施到位。根据重点工程建设需要,律师主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服务工作。 一是广泛开展法律宣传和培训,促进县重点工程建设的依法有序进行。我县律师突出法制宣传的超前性,通过法律咨询、法律讲座、法制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对重点项目建设的参与方和相关当事人因地制宜地开展土地征收、拆迁安置、安全生产、劳动用工、劳动保险、招投标等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活动,确立依法征地拆迁的理念,提高处理征地拆迁矛盾和纠纷的能力;使拆迁群众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反映自己的利益诉求;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集中解决拆迁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保证征地拆迁工作依法顺利推进。要及时掌握动态情况,注重宣传教育的针对性、阶段性、层次性,为项目建设营造和谐的环境。重点工程建设周边地区的乡村,开展《宪法》、《企业法》、《土地管理法》、《拆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周边群众的法律意识,努力营造支持县重点工程建设的良好法制氛围。对入驻工程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和职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适时举办工程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和职工法律知识讲座,有针对性地讲解《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企业的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水平,引导企业职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为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律师通过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等形式,就重点工程建设的规划、产业规划布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循环经济、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涉及的法律问题,为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保障各项决策符合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律师通过参与招商引资活动、重大项目谈判、进行法律论证、草拟审查合同、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形式,当好县委、县政府的法律参谋,为重点工程建设引进资金项目、工程建设规划、立项、设计、招投标、施工的顺利进行等提供全程法律服务,推动县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三是围绕十二大重点工程建设,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重大建设项目投资额度大,从可行性论证、融资引资、招标投标、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到建成运营都会涉及大量的法律事务。全县律师树立重点项目建设到哪里,法律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的思想,积极为我县重点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首先与重点工程建设入驻单位开展一对一法律服务牵手活动,深入了解企业法律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法律服务方案,开展富有成效的法律服务活动。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管理体制、经管机制,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权责,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依法维护企业的财产权益及各项利益;参与企业重大合同的审查与谈判,为企业的重大经济活动提供可行性分析和法律意见;帮助企业完善经营风险防范机制,通过诉讼、仲裁代理及非诉讼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经营风险,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其次着眼风险防范,积极引导法律服务有序介入重点项目建设。强化工作宣传,加强与发改局、建设局、交通局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落实专人及时收集掌握项目情况。一是组建重点项目建设律师服务小组,落实分工,明确职责,要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当好法律参谋,从源头上规避重大项目建设的法律风险。正确引导群众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二是做好重点项目建设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在政府性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研究、决策过程中,积极向政府提供法律建议,当好法律参谋。建立项目建设单位与律师事务所的常年法律顾问关系,随时解答相关法律咨询,提供相关法律服务,保障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三是建立项目推进绿色服务通道。对重点工程建设所涉及的土地、环保、规划、融资、拆迁、招标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及材料采购等事项把好法律关,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酌情减免服务收费,努力避免、减少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遭遇的法律风险。再次,体现人性关怀,依法维护重点项目建设中法律援助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一是积极办理重点项目建设中因土地征用而涉及赔偿、安置等纠纷的法律援助事项,对此类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对援助申请实行零等待制度,在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即时受理,即时审批。二是积极开展经济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对在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因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人员安置补偿等问题引发的涉法纠纷,要及时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对经济困难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三是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重点项目投资建设中的务工人员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免除经济困难条件审查,及时提供法律援助。 四是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维护县重点工程建设的和谐稳定。积极履行法律保障职能,为重点项目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着眼早期预警,做好重点项目建设中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群体事件要做好及时介入、依法调处的准备,对重大不稳定因素做到及时报告,对一些倾向性、突发性问题组织人力超前预测预防,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建立健全处置涉法信访和突发性群体事件预案,正确引导上访群众依法上访、依法反映问题、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主动接受县重点工程或其他机关的委托,对项目建设中产生的矛盾纠纷,依法进行调解和疏导,努力化解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污染等矛盾和纠纷,促进工业园区各项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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