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检察院全力投入办案设施建设
为保证办案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提高检察技术科技含量,石门县检察院陆续投资50余万元,对原有的办案工作区进行升级改造,做到设备完善,功能齐全,为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装备保障。为了确保办案安全,石门县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进出大门采用门禁装置,只有通过授权才能进入,把好了办案安全的第一关。同时院内全方位安装了监控设备,为全体干警打造一个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也进一步确保了全院的办案安全。今年初石门县检察院决定成立案件管理中心,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根据院党组安排,装备室积极筹资,通过政府采购,对案管中心办公室进行了装修改造,添置了卷宗档案柜、装订机、扫描、打印、复印一体机,电脑等一批办公设备。目前,案件管理中心已顺畅有序运行两个月有余,案件办理大大提速,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石门县检察院还加强和完善了两录建设,在看守所驻所检察室、办案工作区的讯问室、审讯室、谈话室实行同步录音录像,指挥中心可进行同步指挥和动态监控。例如今年4月,在反贪局办理石门县工程建设领域涉及的经济问题的案件过程中,检察长在指挥中心对办案过程中进行了全程动态监控和指挥。两录设施的完善,有效防止了刑讯逼供、翻供现象的发生,保证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了检察干警办案纪律,加强了内部监督,保证了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