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部署,扎实有效地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治理商业贿赂的指导原则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坚持以下指导原则: 一要把握重点,解决突出问题。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医药购销、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 二要统筹部署,稳步有序推进。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三项工作同步进行,整体推进。 三要依法治理,严格把握政策。 四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 二、认真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 重点对2001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应由单位或个人负责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开展自查自纠。 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的具体职能分工是:工程建设领域由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电力局、电信安化分公司、移动安化分公司、联通安化分公司、县邮政局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土地出让领域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产权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领域由县财政局负责;医药购销领域,涉及医疗机构的由县卫生局负责,涉及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的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资源开发和资源经销领域,有关矿产资源开发的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有关农业、水利、林业等资源开发的分别由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和县林业局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涉及资源经销的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商务领域由县经贸局负责;金融系统由县人民银行负责;教育、旅游、出版发行行业,分别由县教育局、县文化旅游局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其他领域和行业的自查自纠工作,分别由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自查自纠工作要突出抓好五个环节: 一是全面进行调查摸底,二是认真查找突出问题,三是依纪依法分别处理,四是切实抓好整改,五是强化督查工作。 三、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一要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问题,鼓励企业内部人员和同类企业举报投诉;保护投诉举报人,对投诉举报有功人员予以奖励,对诬告者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县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政府办公楼一楼118房,举报电话:7229800。 二要认真排查案件线索。 三要突出查办大案要案。 四要建立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协调机制。 五要严格依法办案。 四、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二是完善相关制度,三是强化内部管理,四是深化体制改革。 五、切实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要加强领导,搞好组织协调,二要制定方案,进行动员部署,三要深入调研,实施政策指导。 安化县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六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