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消协调委会“三强化”确保专项维稳活动深入开展
自“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专项维稳活动以来,新晃县司法局率先在消费者协会中成立调解委员会,派驻工作人员参于矛盾纠纷调解。据统计,截止9月17日,共调解消费纠纷24起,消费者得到赔偿金额达4.3万余元,确保了专项维稳活动的深入推进。一是强化调解组织建设。新晃县司法局把消费者协会中懂产品质量技术的专业人员和司法局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到消协调委会中,实现优势互补,大大提高了消费纠纷的调解成功率;二是强化调解人员的培训。为了促进新晃县消协调委会的工作开展得更快更好,新晃县司法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消协调委会人员的培训力度,增强调解人员的调解技能和水平,确保调解协议书的规范率。截止目前,共举办消协调委会人员培训班2场次;三是强化纠纷及时调处。消协调委会的工作人员尽职尽责,无论是周未休息还是节假日,只要接到消费者的举报电话,调解人员就及时赶到现场进行调解纠纷,力争把消费纠纷化解萌芽状态。今年8月11日,江西一大货车主,下榻新晃一家宾馆,第二天7点,停在宾馆门口的大货车一对电瓶被盗,价值1400元,双方就被盗损失协商不成,车主又忙于赶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打电话给新晃消协调委会,请求解决纠纷。接报后,尽管是星期日休息,但调解人员及进赶到现场,经调解人员做工作,宾馆赔偿了车主被盗损失1400元,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展现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独特优势,使专项维稳活动收到了明显成效。 新晃县司法局 舒秀清 姚敦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