ブーツ ムートン | ブーツ ムートン16 | ブーツ ムートン26 | ブーツ ムートン36 | ブーツ ムートン46 | ブーツ ムートン56

ugg シューズ | ugg ブーツ 通販 | ugg 新作

关于全市2008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和普法教育抽考的通知

各区县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市直及驻张各单位: 根据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依法治省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依法治市办《张家界市“五五”普法合格证实施办法》,按照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全市2008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和普法教育抽考将于10月下旬开始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学法用法考试 (一)考试对象 今年年度学法用法考试的对象是: 1、中央、省驻张单位和全市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2、中央、省驻张和全市事业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含大、中、小学行政管理人员及教师和各类医院医护人员); 3、中央、省驻张和全市企业单位的全体行政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上述考试对象均为在职的人员。 (二)考试内容 以《湖南省“五五”普法2008读本》为考试内容范围,重点是第一部分法治理念、第二部分新制定法律法规、第三部分新修订法律法规及第六部分其他法律法规。 (三)考试时间 全市2008年度学法用法考试时间统一于11月1日至11月9日期间进行。 (四)考试方法 成立张家界市2008年度学法用法考试组织委员会(简称考委会),由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办、市人事局、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组成,主任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杜芳禄同志担任。考委会负责本级、指导下级考试工作,具体工作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各区县要相应成立考委会。 1、组考方式 (1)市直及驻张各单位的县处级干部,由市考委会负责考务工作;各区县的县处级干部,由市考委会负责监考,各区县考委会负责考场安排、组织人员参考等考务工作; (2)各类考试对象中的科局级及其以下人员,由市考委会和各区县考委会分别负责考务工作; (3)全市学法用法考试以属地原则组织进行。各类考试对象均参加本地域组织的学法考试。 2、命题、试卷 (1)全市学法用法考试试题由省考委会统一命题; (2)县处级干部试卷由市考委会负责印制; (3)科局级及其以下人员试卷分别由市考委会和各区县考委会负责印制。 考试样卷原则上在各区县开始进行年度学法用法考试的7天前下达。区县在预定的考试时间未进行考试、延迟考期5天以上的,应更换卷型,按照市考委会重新下达的考试样卷制卷后进行考试。 在坚持全市统一的学法考试内容前提下,各区县可结合本地实际,适量增加试题,但增加部分不能超过卷面总分值的十分之一。 3、考试形式 分为统一集中和相对集中两种考试形式。 统一集中:本级考委会统一负责制卷、监考、阅卷、登分等考务工作,培训辅导和考场设置由本级考委会或考委会指定参加考试的单位负责安排。考试试卷由考委会监考人员带到考场,考试完毕带回考委会,统一进行阅卷、登分。 相对集中:本级考委会负责提供试卷,培训辅导、考场、监考、阅卷、登分等考务工作由考委会指定参加考试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张家界航院、吉大张家界校区、市民中、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人行、市农行、市建行、市工行、市中行、市农发行、市电信、市邮政、市移动、市联通、张家界监狱、张家界日报社、张家界电视台等单位为相对集中考试单位,其它除市考委会组成单位外,为统一集中考试单位。 4、考试方式、时量、计分方法 今年学法用法考试采取培训辅导和卷面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级考委会和组考单位应抓好考前培训辅导工作。今年普法教育抽考将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时量为90分钟;其他考试仍用开卷方式,考试时量为120分钟。考试成绩总分为120分,其中卷面答题占100分,其他占20分。 (五)考场设置 全市2008年度学法用法考试设置五个考点,即:市直考点、永定考点、慈利考点、武陵源考点、桑植考点,并在各考点中设置若干分考点和考场。 每个考场最多容纳45人,实行单人单桌定位,不得使用小学教室、圆桌会议室、礼堂和阶梯教室作考场,每个考场安排两名工作人员监考。 各考场门上要标明考场号和应考人员序号,考桌桌面左边角应贴有考号,所有应考人员必须对号入座。 (六)考试费用 鉴于年度学法用法考试人员多、经费不足的现状,为使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经市收费局、市物价局审批,向每位应考对象收取租场费、监考费、试卷成本费、阅卷费等相关费用30元。 二、普法教育抽考和巡考 普法教育抽考是省考委会对我市组织的年度学法用法考试中部分考点进行抽查的一种形式。考试内容和考场的各种要求基本与年度学法用法考试要求相同。 (一)抽考对象及时间 市直及驻张单位(含区县)的处级干部;区县直属单位(有条件的可扩大至乡镇街道)的领导班子成员。 每年省考委会将对上述单位中的部分单位进行随机抽考。具体的被抽考单位和考试时间,在考前20天左右由上级考委会通知下级考委会(时间原则上与当地的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同步)。 (二)考务工作 1、上级考委会负责普法教育抽考的命题制卷,下级考委会负责考前培训辅导、考场布置、考场秩序维护等考务工作,每场抽考只设1个考点。 2、被抽考单位应提前10天将全省统一格式的考场安排情况表报上级考委会(表格样式在《湖南法治》网下载)。 3、考试试卷由上级考委会抽考巡考人员带入考点。 (三)考试形式及时量 闭卷考试,考试时量为90分钟。 (四)抽考巡考工作 省考委会抽考巡考组由省考委会成员单位及其他省直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对被抽考的市、区县进行巡考监考。市里成立相应的抽考巡考工作组,负责本市辖区内抽考巡考工作。 三、有关要求 1、市直及驻张各单位务必于10月15日以前将单位应考人员名册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级别、工作单位,报电子文档或发邮件:zjjfz@126.com),并及时购买书籍,交齐有关费用。各区县须在10月15日前向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年度学法用法考试的时间安排表。各区县学法用法考试应统一时间,集中几个考点,在1至3天内完成。偏远乡镇确实不能全部集中到专门考点的,也要分片设立考场。 2、各区县、市直及驻张单位要严格执行《张家界市〈“五五”普法合格证〉实施办法》,将参加学法用法考试的情况作为考核、提拔、使用工作人员和公务员考核及评先评优、晋升工资、年检年审的重要依据之一,确保普法合格证得到落实。 3、认真落实中央、省驻张单位、高校人员的考试工作。驻张家界的省属单位和中央驻张单位及下属单位、高等学校的年度学法考试工作,除省考委会另有规定和安排以外,要统一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市考委会或由所在地的区县考委会组织实施考试,坚决杜绝死角死面。 4、严格考试纪律。要严格执行《湖南省干部年度学法考试(抽考)考场规则》(附后),确保考试严肃认真、公平公正。所有考试必须设立考场,当场考试,当场收卷,不得分散答卷和相互传抄。为确保学法用法考试各项安排和要求的落实,促进学法用法考试的质量和效果,市考委会将对各区县处级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进行监考。各区县的学法用法考试,如发现违背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将责成采取措施,认真纠正,情节和后果严重的,要责令重考。 凡考试试题不符合统一规定的,将认定为考试无效;抽考点参考人员中四分之一以上成绩不及格的,省考委会将认定抽考点成绩为不合格,在全省予以通报。 5、加大舆论宣传。各区县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传媒加大2008年度学法用法考试的舆论宣传力度,以扩大社会影响。各区县和市直及驻张各单位开展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和普法教育抽考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要及时上报市考委会和上级主管部门。 6、及时上报考试工作总结。各区县学法用法考试和抽考结束后,会要及时总结工作情况,于11月15日前上报市考委会,并将考试成绩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7、各单位接到此通知后,应迅速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学习年度普法内容,搞好复习,迎接年度学法用法考试。 附:一、湖南省干部年度学法考试(抽考)考场规则 二、张家界市2008年度学法用法考试人员名单 张家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 二00八年十月七日 附件一:     湖南省干部年度学法考试(抽考)考场规则 一、应考人员在考试开考前15分钟凭准考证入场,按考场号、座位号对号入座,并将应考证放在桌子的左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对,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考试开始45分钟后,方可交卷出考场。 二、应考人员不得携带传呼机、移动电话等物进入考场。带进考场了的,由监考人员统一收集、保管。 三、应考人员请自带钢笔或圆珠笔答题,考卷姓名、工作单位等要用正楷字填写清楚,凡辩认不清的试卷可申请更换。 四、应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安静,不准相互交谈,不准偷看他人试卷,不准夹带纸条、交换试卷,不准在考场内吸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五、考试时间一到,应考人员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放在桌上,等候监考人员收卷。应考人员不得将试卷带出场外。 六、应考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试卷判零分处理: (一)窥视他人试卷、抄袭和传递与考试内容有关信息,经警告制止无效的; (二)利用传呼机、移动电话作弊的; (三)考试时互换试卷的; (四)由他人代考和代人参加考试的; (五)扰乱考场秩序,辱骂工作人员,威胁其人身安全的; (六)有其他严重作弊行为的。 七、考试时量为90分钟。

上一篇:大通湖区委党群部“四举措”打造党群干部新形象

下一篇:如何办理协议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