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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维稳活动全面调处阶段前段工作小结

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矛盾促和谐”文件精神及怀化市司法局怀司发[2007]14号关于做好专项维稳活动全面调处阶段工作的指导意见,从2007年7月至12月进入专项维稳活动的重大矛盾纠纷大调处阶段。结合上述文件要求,我局积极贯彻,认真组织开展了第二阶段工作。现将前段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一、 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全面调处工作开展有序 自专项维稳活动转入全面调处阶段后,我局做到了在思想上再次高度重视,在行动上积极落实,防止思想松懈,行动脱节。 一是及时将上级文件精神进行汇报。为赢得市委、市政府领导对专项维稳第二阶段工作的重视与支持,我局于8月10日将怀化市局召开的专项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向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胡佳武,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向述照,市政府分管政法工作的副市长杨勇同志进行了汇报,得到了几位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对第二阶段的工作提出了“强化职能、着力化解,以实际行动为国庆及十七大会议召开期间社会稳定做贡献的要求。”同时,市政府还专门拨付工作经费2万元,确保了活动的有力开展。 二是及时召开了专项维稳工作会议。为了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对第二阶段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我局在8月13日召开全局机关干部职工座谈会的基础上,又于8月27日召开了由全市乡镇司法助理员、法律工作者、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共63人参加的司法行政专项维稳工作会议。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覃志顺同志还亲临会议并作了书面讲话。此次会议除对怀化市司法局专项维稳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贯彻外,还对前段专项维稳工作进行总结回顾。对下段专项维稳工作如何开展做出了具体部署。通过两次会议的召开,系统上下形成了齐心协力抓落实,以实际行动促和谐的良好氛围,有力夯实了全面调处阶段的工作基础。 二、 强化措施,整合资源,全面调处效果明显 1.坚持边排查边调处,矛盾纠纷化解及时。我局在继续坚持日常排查调解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了乡镇一月一排查,市级两月一排查工作。对双抢、秋收及国庆、十七大召开期间等重点防护期的矛盾纠纷进行重点调处。从7月至今,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开展纠纷大排查活动367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037起,调解1037起,调解成功1035起。防止群体性械斗5起,防止群体性上访4起。 2.强化人民调解职能,人民调解工作范围积极拓展。我们在继续做好婚姻、家庭、邻里、损害赔偿、生产经营等多发性、常见性纠纷排查调解的同时,对最易引发群体性、易激化、易上访的征地拆迁、移民安置、企业改制、土地承包、劳动争议、涉法涉诉等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在既做好常发性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的同时,也拓展了人民调解工作的范围,有力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在新形式下处置矛盾纠纷的能力。第二阶段工作开始至今,先后组织司法干警21人参与征地拆迁、移民安置、涉法涉诉调解维稳工作日50余个,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贡献。 3.抓住重点,着力化解一批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我们在前段矛盾纠纷大排查中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隐患、苗头,结合司法行政的实际调处能力,在认真梳理的基础上,确定了1—3件有较大影响的重大矛盾纠纷进行攻坚调处。期间,我们积极参与了托口电站小岔坡移民,洗马乡公路建设移民纠纷调纠维稳活动,工作成绩得到了市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4.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化解矛盾纠纷及时便民。我们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优势,认真结合全省“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三进活动,进一步抓好以农民工为重点的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在民事经济案件的代理中,积极推广应用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第二阶段工作开始至今,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8件,全市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理诉讼和非诉讼调解41件,有力化解了矛盾纠纷。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第二阶段工作开展至今,从总体来说工作开展有力,效果突出,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机制,积极探索调解工作新方法、新途径,对照第二阶段工作方案(意见),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具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全面调处工作宣传力度,争取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司法行政,关注专项维稳活动的浓厚氛围。 二是加大典型引路力度,发挥先进集体和个人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示范带动作用。计划在12月下旬挖掘一、两个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推广宣传,发挥整体效应。 三是进一步争取党委政府对专项维稳活动的重视与支持,力争全面完成全面调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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