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纠纷调处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切实加强纠纷调处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洪江市2005年11月—2006年6月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2005年11月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坚决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负责、调防并重”的工作原则,以超前预防为主线,以落实调处为重点,以强化普法为依托,切实加强纠纷调处工作,确保了全市社会政治及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据统计,2005年11月—今年6月全市共排查化解各类不安定因素及隐患苗头291 起,其中较大的不稳定因素25起,预防“民转刑”案件 1 起,制止群体性械斗3起;去年全市25个乡镇的317个行政村中有310个行政村实现“四无”,合格率为 97.8 %。 一、领导重视到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加强领导是关键。为此,我市突出抓好三个环节,确保“抓领导、领导抓”。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市委、市政府始终把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作为综治维稳工作的重要一环,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每月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具体工作意见和方案。调整和充实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创四无”,齐心协力抓排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周基友同志负总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向述照同志任组长,市综治办、稳定办、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单位一把手为成员。各乡镇、村分别成立了以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此外,年初市综治委还下发了所有市级领导联乡联厂分工包干的专门工作意见,要求落实双重责任,把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纠纷隐患动态,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二)层层强化部门责任。年初,市、乡镇单位、村层层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对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作了更为明确的规定,量化了具体的考核标准,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做到对纠纷苗头超前防范、处置及时,决不可轻易上交矛盾,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与此同时,在春节、清明、两会以及重大节日等敏感期间,及时出台调处工作预案,要求承担维护稳定的职能部门立足实际,制订规划,主动出击,积极开展纠纷苗头的排查和调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门抓,工作人员具体抓的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三)领导亲自上阵,直接参与调处。对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各级领导切实做到了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调处。如今年4月,国家重点工程托口水电站在施建中遇到阻工。事件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制定了调解方案,从市司法、公安、农业、土地管理等部门抽调由一把手带队组成的20多人维稳工作小组,及时下到电站调处。通过连续5天的奋战,阻工事件得到妥善解决。 二、基层组织建设到位。为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我们今年大力加强了农村调解、单位治保组织建设。一是规范管理了治保调解组织,针对一些地方治保调解力量薄弱年龄老化、素质偏低等问题,全市以班级整改和“四五”普法验收为契机,调整充实人员,并定期集中培训,严格落实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制度。通过整改,全市317个基层调解主任,62个内部单位的治保专干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业务素质显著提高。二是构筑联防联调网络。在全市联防联调力量的配置上,我们在战略上实施了四大分割:即市级领导联乡联单位负责随时掌握情况,对重大疑难问题亲自部署、亲自调处;各乡镇(单位)、村(居)委会责任人负责搞好辖区内的纠纷排查调处,不可轻易上交矛盾;政法机关分片包干,将全市分为四个片,政法各家各负责一个片的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维稳工作的有关职能部门经常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重点解决一些带倾向性、普遍性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市联防联调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并充分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三、具体措施到位。 (一)切实加强情报信息工作,体现一个“准”字。继续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创“四无”,齐心协力抓排治活动。为使工作落到实处,年初下发了专门的创“四无”活动方案,各级各部门坚持把矛盾纠纷预防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密切注视各类不安定因素的发展动向。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全方位开展不安定因素大排查活动,针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分别采取措施及时予以化解。如今年3月1日至15日,市综治委组织政法部门及有关单位力量200余人分成9组分别由市级领导带队,深入到25个乡镇开展了以坟山纠纷为主的摸底排查,期间共排处较大的坟山纠纷13起,山林纠纷3起,田土纠纷3起。 (二)实行矛盾纠纷“销号”制,突出一个“快”字。市、乡(镇)、村组层层建立了纠纷台帐,负责对本辖区发生的民间纠纷和热点问题逐一登记编号,凡经发现的纠纷隐患,主要领导必须亲临现场及时调处,不可贻误战机;一时未能调处好的,必须责任到人限期解决,并销号。否则要说明原因,追究责任。同时市委明确规定:各乡镇(单位)发生的纠纷需经当地党政一把手亲自调处,处理不下的方可上报市里解决。 (三)开展“敏感期”重点排查,讲究一个“实”字。清明、两会、春耕等重点时段和敏感期多为矛盾纠纷的高发期,稍有松懈极易酿成事端。为此,我市认真把“关口”前移,集中人力在“敏感期”期间进行地毯式摸排,发现苗头及时调处。对一些重、疑、难问题需要市委研究解决的,由市委研究解决;各部门能自己解决的,由部门负责解决。整个矛盾纠纷调处的着力点始终面向基层,立足化解,务求实效,做到了不讲形式,不走过场,坚决抓落实。 (四)加强民间纠纷调处,贵在一个“细”字。对于各类矛盾纠纷,我们不单纯调处了事,而且认真做好善后巩固工作。全市实行了矛盾纠纷“回访制”和“坐堂门诊制”,旨在检查调处措施落实情况,司法、信访、法制、调纠办等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变“上访”为“下访”,逐一巡访,发现有不落实者,立即责成有关单位限期调处,防止了矛盾纠纷的再次激化。截止目前,全市无一例已调纠纷发生反复激化。 总之,在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方面,我市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预防力不够,个别单位重调处、轻预防,在治本方面工作欠深入;二是少数司法调解人员责任性不强,信息不灵,工作处于被动;三是民转刑案件仍有发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采取坚决措施,努力把我市民间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洪江市司法局基层工作股 二00六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