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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法院拓思路、想方法 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

沅江法院拓思路、想方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

为进一步巩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成果,努力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沅江法院在今年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大胆创新,对每起执行案件做到三问三查,力争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结,执行到位率大幅度提高,从而使执行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三问,即首先要求执行人员承办执行积案之时,先问申请人不能自觉履行的原因有哪几条,通过提出问题,认真分析,让执行人员明确执行工作目标,仔细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然后有的放矢,提高执行效率;其次对清理的积案,要求每位执行人员要问自己我该采取哪些有效措施,增强工作主动性、创新性,积极想办法,找机会完成任务;三是在清积工作未达到目的时,要求执行人员反省自己我是否已经想尽了一切办法,敦促其最大程度发挥主观能动性,对案件是否都尽力了,是否把执行方法和政策用尽了。  三查,就是从三个方面督查执行工作是否到位。一是督查执行人员在工作时,有没有要做到嘴勤(对案件时刻挂在心,经常打听被执行人的情况,了解被执行人的信息,及时掌握被执行人的情况信息);腿勤(对打听到或反映上来的信息,要及时核准,有些执行信息不能及时收集的,要多跑、多看);脑勤(对执行的案件多思考,一个案件,有机会的想办法抓住机会,没有机会的想办法,创造能够执行的机会)。二是核查执行人员对于时间、机会、政策三方面要素是否准确把握,充分利用,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有没有把工作做足、做实、做细、做活。三是评查已结积案案件质量,从详查案卷、回访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调查了解执法监督员意见建议等方面,确保已结积案不留后患,完全清结,最大限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沅江依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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